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適齡兒童本人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等證件,到各街道指定登記點學校驗證。
各街道登記點學校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學生及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要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核對;要通過信息系統對隨遷子女父母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三)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1、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指導與管理,在本區范圍內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網上公示。
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辦法、招生廣告及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局備案,經審核后在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收費標準等,應承諾學校招生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社會任何教育培訓機構掛鉤、不提前開展報名和登記工作等。
2、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4月25日-27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學生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限填報2所民辦小學。
3、民辦學校要規范面談程序和方法。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可采用電腦派位等多種方式控制面談規模,學校面談應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環節,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學校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和測試。民辦學校的面談過程向市和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參加民辦學校面談的學生憑網上報名表,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民辦小學面談時間為5月9日。
4、民辦學校要在5月22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向家長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錄取學校,完成確認工作。學校將新生錄取名單通過網絡上報區教育局。
(四)本區中重度智障、聽障和視障的適齡兒童,到區內指定的特殊教育學校集中報名,特教學校做好初步測定、登記、上報手續,填寫《疑有嚴重學習障礙兒童情況表》報送教育局,待參加全市組織的鑒定后,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五)在網上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的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