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在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選擇結果。信息登記時,家長需對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先到有關部門補辦或更正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重新進行入學信息登記,詳見《黃浦區小學招生通告》。
4、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學生報名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5、根據本市有關文件規定,全面試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可憑《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在居住地登記入學。本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在黃浦實際居住的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其操作方法參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回居住地就讀辦法。
6、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關于對“醫院外來護工”等四類來滬從業人員實行開展靈活就業登記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加強對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審核。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7月30日),且連續2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7月30日)在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7月30日,起,所有新生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統一為6月30日。
7、5月23日-24日為全市公辦小學報名日,各報名點對已填寫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本市戶籍在戶籍地就讀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相關材料證明。
非本市戶籍申請就讀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