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憑入學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時間為學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未按規定辦理注冊手續或延期注冊手續的,將按照上海市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八)自起,加強戶籍管理與區域入學政策的有效對接。當對口地段內適齡兒童報名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將根據戶口性質、產證情況、入戶年限等信息制定排序細則,事先公示,排序在前的優先對口入學。
二、小學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一)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兒童,殘疾兒童可適當推遲一年入學。4月11日——4月30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幼兒園為孩子進行網上入學信息登記,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前往區指定地點(長嶺路50號)為孩子進行網上入學信息登記,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登記時,家長可選擇并確定在戶籍地就讀還是在居住地就讀的意愿。
信息登記時家長需對網上提供的常住人口信息和靈活就業信息進行比對與確認,如果網上提供的信息與家長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合,家長應先前往有關部門補辦或更正信息,再到區指定的地點(長嶺路50號)進行入學信息登記。
(二)根據本市招生入學文件規定,全面試行本市戶籍人口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憑戶口簿原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申請回執》、預防接種卡、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到區指定地點辦理證件審核和報名手續(見附件)。區教育局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少年參照居住地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參照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入學。
(三)區教育局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號)、《關于對“醫院外來護工”等四類來滬人員實行開展靈活就業登記的通知》(滬人社發[2013]13號)精神,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將隨遷子女招生納入區義務教育招生計劃,加強對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審核。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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