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最小6歲,小學一年級入學須在年紀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一、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按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由各區(含行政區、經濟功能區)教育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的要求,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定和完善招生入學政策和實施細則,保障本區適齡兒童少年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禁止組織筆試、面試入學,繼續執行按學區就近入學的要求。未按規定入讀小學、初中的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
(三)“房戶一致”優先原則。高新區戶籍學生,按父母自有完全產權“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與戶口簿一致的登記地址安排學位;符合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視學位情況,可按父母自有完全產權“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或“廣東省居住證”一致的登記地址統籌安排學位。本區內房戶分離的,以持有自有完全產權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為主要依據統籌安排學位。
二、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須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完成全部小學學業的2023年應屆小學畢業學生。具體分為以下4類:
1.具有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高新區規定的非高新區戶籍政策性照顧生;
3.在高新區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員的港澳籍子女;
4.符合跨區入讀條件的珠海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5.符合高新區積分入學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憑積分入讀公辦學校的兒童少年,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截至報名結束之日(5月22日),需在高新區居住半年(含半年)以上(以有效居住證為準)。
(二)適齡殘疾兒童可向市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適合隨班就讀的也可以向學區內學校申請。不能隨班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可向其學區學校申請建立學籍,并向高新區教育部門申請送教上門服務。
(三)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延緩入學的高新區戶籍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高新區教育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可延緩入學。期滿,應立即入學。
三、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5月8日上午9:00—5月22日下午18:00。凡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申請學位的,均為有效申請。未按時報名的高新區戶籍學生,教育行政部門不保證就近提供學位;未按時報名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不予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四、報名方式
電腦登陸(http://bm.feiqiyun.com)進入“珠海高新區中小學招生系統”,按系統提示進行報名;或手機關注微信公眾號“珠海高新區教育招生”,點擊“入學報名”,按提示進行報名。
(一)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名。用學生身份證號碼注冊,按要求逐項填寫信息,完成報名流程。
(二)初中一年級新生報名。
1.高新區內就讀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報讀高新區初中一年級的,無須在招生系統自行注冊,用學校下發的報名賬號和密碼登錄招生系統完成報名。
2.在高新區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報讀高新區初中一年級的辦法:
(1)具有“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下簡稱“學籍系統”)學籍的,進入“招生系統”,用學生身份證號碼注冊,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等待區教育部門核實;待注冊手機收到網上報名賬號和密碼短信后,登錄“招生系統”完成報名流程,無需到區教育部門領取報名號。
(2)未在“學籍系統”建立學籍的,須持加蓋畢業學校及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的小學畢業證明原件(非中文畢業證明還需附中文譯文公證書)和戶口簿或身份證件,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區教育部門申請網上報名賬號和密碼后,登錄“招生系統”并完成報名流程。
無法自行上網報名的,可以在5月13日—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向擬報讀學校電話預約報名(預約電話見附件6),學校根據電話預約情況,采用適當方式協助完成網上報名。
五、招生流程
(一)5月8日—5月22日,網上報名。
(二)5月23日—6月16日,信息審核。區教育部門匯總網上申請信息,統一提交至公安、不動產中心、人社局等部門核實。報名登記信息以5月22日前信息為準。
(三)6月20日—6月23日,公示第一批擬錄取學生及公布第一批擬錄取學生學位安排結果。
(四)7月2日,第一批擬錄取學生攜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到擬錄取學,F場核對,核對無誤,領取《錄取通知書》,核對不一致的,不予錄取。
(五)7月6日公布非高新區戶籍學生信息核查結果或積分總分。
(六)7月7日—7月14日,家長自行在報名系統查看個人積分,如有異議,根據短信提示,在報名系統上上傳補充材料申請復核。未在此段時間申請復核,視為自動放棄復核機會,以原核查結果或積分總分為準。
(七)7月17日—7月21日相關部門復核積分。
(八)7月25日公布積分分數線。
(九)7月31日—8月4日公示符合入學資格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名單。
(十)8月8日,公布符合入學資格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的學位安排結果。
(十一)8月10日—8月11日,擬錄取學生持全部入學材
料到擬錄取學校復核。核對無誤,領取《錄取通知書》,核對不一致的,不予錄取。
(十二)學校自主安排“陽光分班”時間。
六、學位安排
(一)高新區戶籍學生
1.房產地址與戶籍地址一致的: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完全產權房產和戶口簿一致的登記地址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學生戶籍最后一次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2.屬舊村改造區域的:父母原持有完全產權房產,但因高新區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學生,憑區城市更新部門出具的更新證明,可在搬遷前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也可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現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屬強制拆遷的,統籌安排學位。
3.房產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的:父母持有的完全產權房產地址,與學生本人戶籍登記地址分屬高新區內不同學區的,按父母完全產權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高新區內房、戶地址不一致且有多套房產的,只能用大于50平方米的房產申請學位。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4.已購高新區內唯一一套完全產權房產,但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以不動產登記中心核查的全權房產信息為準,在該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5.學生的戶籍地址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共有的房產地址相同的:按該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學生戶籍最后一次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6.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租賃政府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憑有效的公共租賃住房合同及交租證,按該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學區申請學位,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該租房合同簽訂時間先后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7.持有非完全產權房產的:學生及其父母持有高新區內房產,但所占份額不足100%,按照學生戶口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學生戶籍最后一次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8.無高新區房產或戶籍在其非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內的:按照學生戶口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學生戶籍最后一次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9.2023年5月22日—8月31日期間取得房地產權證或戶籍的:統籌安排就讀。
(二)政策性照顧生
10.符合珠海市規定的政策性照顧類學生,統籌安排學位。
11.符合高新區規定的政策性照顧類學生,統籌安排學位。高新區政策性照顧類學生包括:(1)高新區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2)“高新菁英”入選人才適齡子女;(3)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規上企業、獨角獸企業和重點引進企業高管子女;(4)上年度獲得“高新區高端和緊缺人才獎勵”、“珠海市產業發展和創新人才獎勵”等人才子女;(5)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規上企業、獨角獸企業和重點引進企業中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適齡子女;(6)區內除高新技術企業、規上企業、獨角獸企業、重點引進企業以外的企業高管、中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適齡子女及其他經區人才部門認定的用人單位的人才子女;(7)入選高新區特色產業人才庫或經區認定的其他人才。高新區政策性照顧類學生資格認定由區相關職能部門完成。
12.在高新區工作生活的港澳籍人員(以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完全產權房產信息或社保繳納信息為準)的港澳籍適齡子女,按高新區內完全產權房產或居住證地址統籌安排學位。
(三)珠海市戶籍(除高新區外的其他區戶籍)學生
13.父母雙方或一方是高新區戶籍的,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
14.父母或父母一方是珠海市(非高新區)戶籍,近10年在高新區內累計繳納社保(五險)5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的,可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
(四)非珠海戶籍學生(憑積分入讀學生)
15.父母雙方或一方是高新區戶籍的:參照《珠海高新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附件5)執行。其中,居住年限以高新區戶籍一方的父(母)親入戶時間計算,近十年內的居住證年限及入戶時間可以累計,最高不超過80分,其余項目不變。
16.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珠海市(非高新區)戶籍的:父母雙方或一方需在高新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參照《珠海高新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執行。其中,居住年限以珠海市(非高新區)戶籍一方的父(母)親入戶珠海時間計算,近十年內高新區居住證年限及入戶時間可以累計,最高不超過80分。其余項目不變。
17.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珠海高新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附件5)執行。
上述第15、16、17類安排學位時不分先后,積分達到分數線即按其自有完全產權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無房產或僅有部分產權房產的,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
七、資料提交
(一)戶籍資料。所有報名的學生,均需在報名時上傳戶口簿資料,包括戶口簿首頁(地址欄頁)、戶主頁、父母個人戶口頁、學生個人戶口頁。學生戶籍地址以本次報名截止日期即2023年5月22日前為準。戶口簿不能反映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需上傳學生出生證明。
(二)證明材料。下列類型學生在報名時,除上傳戶籍資料外,還需根據系統提示上傳證明材料:
1.珠海市政策性照顧類;
2.高新區政策性照顧類;
3.市內跨區入讀的;
4.港澳籍人員子女;
5.學歷參與積分的;
6.職業資格參與積分的;
7.有積分加分材料的。
第1類學生需上傳的證明材料內容見附件1;第2類學生需上傳的證明材料內容見附件2;第3至7類學生需上傳的證明材料內容見附件3。
(三)入學資料。所有擬錄取學生均需要在規定時間(高新區戶籍學生核對資料時間為7月2日,非高新區戶籍學生核對資料時間為8月10日—11日)到擬錄取學校核對下列資料并提交復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家庭戶口地址欄、戶主頁、父母個人戶口頁、學生個人戶口頁”。申請人戶籍地址以當年報名截止日期即2023年5月22日前為準。
2.珠海市兒童免疫接種驗證登記表(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持兒童接種證到接種單位開具驗證登記表)。
所有上交資料復印件均為A4紙復印,并且必須有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核對無誤的辦理入學手續;核對不一致的,不予錄取。
八、轉學插班
(一)招生對象
1.高新區戶籍學生。具有高新區戶籍且在高新區外學校就讀或在高新區內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可以申請轉插班入讀高新區屬公辦學校,經高新區教育部門審核批準后,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
2.非高新區戶籍學生(由永豐小學、銀星小學、金鼎中學、禮和中學招生)。
(1)產業工人子女。在高新區民辦學校就讀,且父母或父母一方與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珠海高新區主園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產業工人子女可以報讀指定公辦學校。報名時需同時上傳經過企業審核并蓋章的《珠海高新區產業工人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申請表》(附件4)。
(2)憑積分入讀學生。在高新區民辦學校就讀,且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截至2023年5月22日,在高新區居住至少半年(以有效居住證為準)的學生,可以憑積分申請入讀指定公辦學校。積分計分按《珠海高新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執行,積分入學分數線視學位及報名情況確定。
3.高新區內民辦學校在讀非高新區戶籍學生申請轉插班入讀公辦學校,只能選擇產業工人子女或積分入讀一種類別報名,報名截止,即5月22日下午18:00后類別不可更改。
4.符合報讀條件,報讀同一學校同一班級的產業工人子女及憑積分入讀學生人數遠不足組成一個班的,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讀。
(二)報名時間
插班生報名時間為:5月8日上午9:00—5月22日18:00。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
學生或家長自行上網報名,電腦登錄進入“珠海高新區中小學招生系統”(http://bm.feiqiyun.com),按系統提示進行報名信息填寫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或手機關注微信公眾號“珠海高新區教育招生”,點擊“入學報名”,按提示進行報名信息填寫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由于各公辦學校學位普遍緊缺,無法提供轉學插班學位的學校或年級會提示“滿額”信息。
(四)資料提交
以下證明材料均需按提示上傳至報名系統。
1.高新區戶籍生
(1)戶口簿材料:戶口簿首頁(地址欄頁)、戶主頁、父母個人戶口頁、學生個人戶口頁。學生戶籍地址以本次報名截止日期即2023年5月22日前為準。戶口簿不能反映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需上傳學生出生證明。
(2)學生出生證
2.符合報讀條件的高新區產業工人子女
(1)戶口簿材料(同上);
(2)學生出生證;
(3)企業審核并蓋章的《珠海高新區產業工人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申請表》(附件4);
(4)與企業簽訂的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需有企業公章)。
3.符合報讀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戶口簿材料(同上);
(2)學生出生證;
(3)學歷參與積分:參與積分的大專或本科畢業證書,及對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職業資格參與積分:參與積分方的三、四級或一、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及對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認證報告;
(5)積分加分材料參與積分:對應積分加分的證件(榮譽或獲獎證書、獻血證書、退役證書、志愿服務星級資料等)。
(五)學位安排
1.高新區戶籍學生。符合轉插班條件的高新區戶籍學生按照如下順序安排學位:
(1)學生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房、戶地址一致;
(2)學生戶籍地址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共有的房產地址一致;
(3)房、戶地址不一致;
(4)有戶無房。
同一學校同一年級出現報讀人數超過可能提供的學位時,同一類別按照入戶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額滿即止。高新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各校的學位情況調劑安排,不服從調劑安排的視為放棄轉學申請。
2.非高新區戶籍學生(永豐小學、銀星小學、金鼎中學、禮和中學錄。。符合轉插班條件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按照如下順序安排學位:
(1)產業工人子女。學位分配規則參照《珠海高新區2022年秋季學期產業工人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工作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2)積分達到2023年秋季轉插班分數線的學生。
(六)審核流程
1. 5月8日—5月22日,網上報名。
2. 5月23日—6月21日,信息審核。
3.6月27日反饋高新區戶籍插班生審核結果。家長自行登錄招生系統查詢。
4.6月28日至7月5日復核申請。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向區教育部門申請復核。
5. 7月6日公布非高新區戶籍插班生(產業工人子女、積分入讀學生)審核結果或積分總分。
6.7月7日—7月14日,家長自行在報名系統查看產業工人子女審核結果或個人積分,如有異議,根據短信提示,在報名系統上傳補充材料申請復核。未在此段時間申請復核,視為自動放棄復核機會,以原核查結果或積分總分為準。
7.7月14日公布高新區戶籍插班生名單及擬錄取學校。
8.7月17日—7月21日相關部門復核積分。
9.7月25日公布插班積分分數線。
10.7月31日—8月4日公示符合插班入學資格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名單。
11.8月8日,公布符合插班入學資格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的學位安排結果。
12.8月10日—8月11日,擬錄取插班學生持全部入學材料到擬錄取學校復核。核對無誤,領取《錄取通知書》,核對不一致的,不予錄取。
(七)入學資料
被錄取的插班學生均需要于8月10日—8月11日到擬錄取學校核對下列資料并提交復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家庭戶口地址欄、戶主頁、人口總數目錄頁、父母個人戶口頁、學生個人戶口頁”。申請人戶籍地址以當年報名截止日期即2023年5月22日前為準。
2.加蓋原就讀學校公章的學籍表及原就讀學校標識碼。
上述資料復印件均為A4紙復印,并且必須有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核對無誤的辦理入學手續;核對不一致的,不予錄取。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協調合作,共同做好學校招生工作,杜絕招生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現象,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追責。
(二)加強宣傳,熱情服務。各學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做好咨詢解釋工作,為群眾提供便捷服務。
(三)加強入學材料審核。學校接受的入學材料復印件需由接受人員核對原件并簽名。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所申請學位。屬于積分入學的,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已憑積分入學的,取消其公辦學校學位。
(四)堅持按學區免試就近入學。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嚴格執行《珠海市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珠教〔2012〕4號),未按規定就讀公辦學校的,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
(五)均衡分班,規范辦學。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分班、陽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35號),做好學生編班工作,保障學生平等受教育的權利。學生注冊報到后,直接由招生系統生成學籍數據,學校加強學籍管理,規范辦學行為。
(六)加強廉政建設,實行陽光招生。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要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及時公布咨詢、監督電話,及時公示政策性照顧生、積分入學名單,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廉潔自律,杜絕不正之風。對違紀違規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及時嚴肅處理。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1、辦理小學入學需要以下三種手續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的各種材料;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經學校審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2、一年級入學報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秲和媱澝庖呓臃N證》。適齡兒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適齡兒童的體檢表。
3、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報名入學需要家長提供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
4、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學檔案、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體檢證明等在內的各種證件和資料。其他證明材料:一些學校還需要學生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時間:2024-04-24 01:0:25最高法:依法懲治未成年人
時間:2024-04-24 01:0:53最高法:小學生體育課意外
時間:2024-04-24 01:0:30浙江省寧波市“三個一體化
時間:2024-04-24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