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最小6歲,小學一年級入學須在年紀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為做好2023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23〕21號)、濰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濰教明電〔202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3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1.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一)入學政策年齡
小學一年級:年滿六周歲(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初中一年級:2023年小學應屆畢業生(以學籍為準)。
適齡兒童、少年因疾病等特殊原因確需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向戶籍所在地(片區所在)學校提出書面延緩入學申請或通過“濰坊教育微服務”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任何學校不得違規接收不足齡兒童入學就讀。
(二)劃片依據
綜合考慮城區街區形狀、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規模不規則、不均勻等因素,在“尊重歷史,整體不變,局部微調,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的基礎上,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街區分布等實際情況,以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確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以監護人獨有或夫妻共有的房產(指現居住的住宅房產)所在地、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為主實行劃片入學,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合法穩定就業單位劃片入學。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可對口直升本校初中一年級。
(三)學位類型
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根據學?沙惺芤幠0凑諏W位類型分批次進行安置。鎮街區學校以轄區內自然村為單位按照就近或相對就近原則劃片安置。
根據學生戶籍和監護人房產(指住宅,下同)情況將城區新生學位類型分為五個批次,安置順序依次如下:
學位類型一(第一批次):監護人自有房產和戶籍地址(指學生,下同)一致(含學校招生片區內村居委會戶籍且在村內有自有住房的),均在學校招生區域內;優撫對象子女和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學位類型二(第二批次):監護人自有房產在學校招生區域內,但房產和戶籍地址不一致的。
學位類型三(第三批次):監護人在城區和城區周邊無房產,但同戶籍(三代同戶)的直系祖輩房產在學校招生區域內,使用學校招生片區內同戶籍直系祖輩房產的。
學位類型四(第四批次):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監護人在城區和城區周邊無房且在城區務工或經商的。
學位類型五(第五批次):監護人在城區和城區周邊無房產,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戶籍空掛在監護人工作單位、社區或非監護人房產上,申請使用戶籍所在地入學的。
招收新生時,按照學位類型順序依次招收。如安置完前一批次后尚有空余學位,但當前批次報名人數超過空余學位時,按照《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無房產證的按照購房合同登記時間)先后順序、戶籍落戶先后順序、社保繳納起始時間或工商營業執照登記時間、獲取居住證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進行學位安置。因片區學校學位已滿,未獲得學位的學生由片區學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協調到周邊其他有空余學位的義務教育學校就讀。
(四)其他事宜
1.家長可提前準備以下入學所需材料,便于在網上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以提高網審: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學位:適齡兒童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監護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含發票)、居住證(非昌邑市戶籍),以提報的房產所在位置參與劃片安置;
第四批次學位:適齡兒童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監護人在城區用工單位繳納至少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或監護人在城區學校招生片區內正常經營至少連續6個月的營業執照、居住證(非昌邑市戶籍),以務工單位或經營商鋪位置參與劃片安置。以上時間節點均須延續至網上報名。
第五批次學位:適齡兒童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勞動合同、工作證明等),以戶籍所在地位置參與劃片安置。
2.監護人與其他人共有的房產、商業用途的門頭房、正在建設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入住的房產,不作為入學依據。
3.二次(或多次)交易(含個人之間合同交易)無法提供合法有效房產權屬證明材料(含監護人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城區回遷房(小產權房)不作為入學依據。
4.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學,暫時無法提供房產證或房產材料的,可按要求提報戶口本(必要時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監護人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拆遷辦或土地的儲備中心蓋章),以原房產所在地或回遷居住地所在位置劃片(選擇貨幣補償的除外)。
5.房屋現已居住但尚未辦理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報戶口本、出生證明、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非收據)以及三個月以上的物業、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繳費單據等實際居住證明。
6.抵押貸款而無法提供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原件的,需提報戶口本、出生證明、房管中心或不動產登記中心蓋章的復印件以及購房原始發票(或繳納房產契稅的完稅證明)。
2.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
(一)一網通辦
全面推進“零證明”入學。全市所有適齡兒童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昌邑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平臺進行信息采集及網上報名(詳見學校招生簡章或公告)。除特殊情況外,符合大數據核驗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全部實現“零證明”方式辦理,原則上不再要求家長進行線下報名(大數據核驗不通過的除外)。不具備大數據核驗條件的,根據需要通過平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網上報名有困難的家庭,學校應給予指導、幫助。
(二)報名時間
全市公辦學校(含鎮街區學校)網絡信息采集及報名時間為7月24日-26日,采集信息及報名的先后順序不作為學位安置的依據,家長可錯時錯峰填報信息。不具備網絡信息采集條件的,家長可于報名期間持相應材料到片區所屬學校,由學校工作人員協助進行網上信息采集,學校將安排工作人員做好報名指導和服務工作。適齡兒童報名審核結果通過報名平臺反饋。
(三)材料要求
家長在報名系統中所提報的所有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提報信息將與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房地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公安局、衛健局、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政務數據進行對接核驗。偽造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將會影響后續的報名入學及學位分配,嚴重的將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置。
3.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管理,不得跨縣市區招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一是學生為昌邑市學籍,二是學生非昌邑市戶籍但其監護人在我市有合法住宅房產。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家長攜帶身份證、戶口簿、不動產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等材料到相應學校進行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學生,方可由學校工作人員協助登錄報名系統,填報新生相關信息。
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不可兼報。按照有關規定,限制嚴重失信人員子女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則符合條件的報名學生全部錄;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對報名學生進行電腦派位。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新生不再參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經電腦派位未被招收的新生需在規定時間內重新選報符合條件的公辦學校。
民辦學校招生方案、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由招生學校制定,必須使用規范學校名稱,須同時公布學校辦學許可證號、辦學類別、辦學地點、招生計劃、招生范圍、確認辦法、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聯系方式等,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學生及家長,嚴禁違規、夸大宣傳。嚴禁民辦學校掐尖招生。嚴禁民辦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4.依法保障各類群體學生入學
(一)當地居民子女。當地居民子女入學,需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下同)符合條件的房產、戶口、經商或務工等入學材料。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學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學校就讀,也可以在回遷居住地學校就讀(選擇貨幣補償的除外)。不具備城區入學條件的學生須回原戶籍所在地就學,原戶籍所在地學校需及時予以接收。
(二)隨遷子女。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不具備大數據核驗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證、戶口本,并根據需要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合法穩定就業證明等材料。對于片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學校要及時辦理入學相關手續。
在城區臨時務工,無法提供合法穩定就業證明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可憑戶口簿、監護人居住證及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等有效證明材料到城區周邊有空余學位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申請學位。各接收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對上述人員子女收取借讀費,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班級,要混合編班、統一管理。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學校要依法予以統籌安排。
(三)孤困和建檔立卡兒童。各鎮街區教育辦、市直有關學校要積極做好轄區內孤困兒童(孤兒、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建檔立卡兒童等特殊群體學生的就學保障工作,精準掌握孤困、建檔立卡兒童情況,開學兩周內進行普查。對不在學的孤兒、農村留守兒童、建檔立卡兒童要會同鎮街區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采取電話溝通、入戶家訪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時聯系并做好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工作。要建立孤兒、留守兒童等特殊需要學生關愛檔案,全面落實資助救助、“教師媽媽(爸爸)”等關愛幫扶政策。要全部設立留守兒童及特殊群體學生關愛室,配齊配全相關設施設備,全面落實好國家和省、市各項資助救助政策,確保每一名學生不因貧困、學困而輟學。
(四)殘疾兒童。特殊教育學校要大力宣傳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完善與殘聯、衛健、民政等有關部門的殘障兒童信息共享機制、全納教育制度、入學鑒定評估制度。大力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享受平等適宜義務教育,逐步減少延緩入學和送教上門比例。適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隨班就讀人數達到5人及5人以上的普通中小學,須配備隨班就讀資源教室;對具備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通過特殊教育學校集中就學、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并由就讀學;蛩徒虒W校按規定注冊學籍。學校要平等對待各類輕度適齡殘障兒童,真正做到“全覆蓋、零拒絕”。嚴禁學校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教育部門會同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確!皯氡M入”。
濰坊聾啞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聽障學生;濰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視障學生,同時面向沒有特殊教育學校的區招收孤獨癥兒童。符合以上條件、范圍的兒童,以及濰坊市區直屬初中學校招生范圍內擬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入學,可咨詢濰坊市特殊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濰城區友愛路2219號,濰坊聾啞學校院內;聯系電話:0536-8332662)。
(五)高層次人才子女。對于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含經組織部門認定的國際國內頂尖人才,通過我市申報入選或全職引進的重點人才工程人選、鳶都產業領軍人才、鳶都學者)子女入學,在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網絡采集期間,通過昌邑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平臺提交入學報名申請,經有關部門核查通過后,本著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則,優先協調公辦學校予以安置。具體服務對象范圍及辦理流程依據《關于印發<濰坊市高層次人次子女綠色通道規定>》(濰人社規〔2018〕4號)、《關于印發<濰坊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試行)>的通知》(濰人才辦字〔2019〕6號)文件確定。
(六)優撫對象子女。對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駐濰武警部隊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濰坊市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含入職工作滿10年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及其他依法優撫對象子女,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部隊政治工作部門將符合在我市入學優待條件的軍人子女入學需求報昌邑市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科,同時報濰坊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備案;市公安局審核匯總符合條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名單;市消防救援大隊審核匯總符合條件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適齡子女名單。對在本市居住的榮譽市民子女,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教育部門給予優先協調入學。妥善解決勞模子女上學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優撫對象子女通過昌邑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平臺報名(現役軍人子女入學通過武裝部提報),由戶籍地或居住地教育部門按照家長和學生意愿,優先就近安排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
5.加強管理,規范招生秩序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升教育惠民服務水平。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鎮街區教育辦主任、市直各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鎮街區教育辦、市直學校要加強工作指導、協調、審核和監督,科學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簡章)。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招生工作主體責任,實行校長負責制、領導帶班制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全面推進“多孩同校就讀”政策落實,在堅持劃片招生、一孩非擇校入學的前提下,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二孩享受同類情況優先協調、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也可根據家長意愿和學位情況,安排一孩(二孩)轉學至二孩(三孩)所在校就讀,減輕學生求學和家長接送負擔。建立完善“接訴即辦”機制,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妥善解決群眾反映集中的矛盾和問題。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項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相關的突發事件、群體事件及存在安全隱患的事件,要第一時間向市教育和體育局報告,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加強政策宣傳,堅持陽光規范有序招生。各招生學校要設立招生政策咨詢服務機構,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安排熟悉招生業務、綜合素質高的工作人員解答學生、家長的咨詢。對招生政策,要通過網上宣傳解讀、提前到幼兒園和小學進行宣傳解讀、社區張貼海報等多種措施,進行廣泛宣傳,主動回應家長和社會關切?茖W有效開展幼小銜接、小初銜接工作,加強新生入學適應教育,強化家校溝通聯系,幫助學生、家長做好入學準備。鼓勵學校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對入學新生均衡編班、陽光分班,并加強社會監督。
(三)規范學籍管理,推動控輟保學常態清零。落實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努力實現失學輟學適齡兒童由“動態清零”轉向“常態清零”。加強部門聯動會商,健全失學輟學勸返機制,對于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入學或造成輟學的,教育部門要聯合鎮街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請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家長送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單位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做好延緩入學審批、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除經教育、殘聯、衛健等有關部門聯合評定的不具備學習條件的兒童外,做到應入盡入,并形成學年度適齡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教育部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根據招生、報到結果,按時為正常招收的學生注冊學籍或辦理學籍轉接。嚴禁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學條件的學生,堅決杜絕搶注學籍、漏建學籍、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問題,確!耙蝗艘患,人籍一致”。嚴格執行“公辦不擇校、擇校找民!钡囊幎ǎ`規到其他初中學校擇校(借讀)的學生,在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一律不享受指標生資格。
(四)規范招生秩序,鞏固解決大班額成果。嚴格落實劃片免試要求,嚴禁義務教育學校通過考試、面試或擅自附加其他條件選拔生源。未經省級教育部門同意,不得設立任何名義實驗班,不得以任何名目設立“重點班”。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持續化解大班額,杜絕出現大班額問題。招生結束后,按照隸屬關系逐校排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反規定的公辦學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通報處理、追責問責。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1、辦理小學入學需要以下三種手續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的各種材料;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經學校審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2、一年級入學報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秲和媱澝庖呓臃N證》。適齡兒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適齡兒童的體檢表。
3、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報名入學需要家長提供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
4、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學檔案、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體檢證明等在內的各種證件和資料。其他證明材料:一些學校還需要學生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時間:2024-04-24 01:0:25最高法:依法懲治未成年人
時間:2024-04-24 01:0:53最高法:小學生體育課意外
時間:2024-04-24 01:0:30浙江省寧波市“三個一體化
時間:2024-04-24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