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最小6歲,小學一年級入學須在年紀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各縣(區)教體局、開發區教育事業發展中心、灣里管理局教體辦、各局屬學校、省屬事業單位辦學校、市管民辦學歷教育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3〕12 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3年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進一步貫徹“雙減”工作要求,規范招生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的合法入學權益,著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縣為主管理原則。落實義務教育“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指導,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各縣區”)和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各縣區要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按照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原則,合理劃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根據需要確定向部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購買學位計劃,確保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來昌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生源類別依序免試進入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陽光透明招生原則。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部門應加強向社會、學生家庭有關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來信來訪接待制度、社會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四)堅持公辦民辦同步原則。落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要求,實行公辦民辦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生源。
(五)堅持班額容量管理原則。落實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50人以內的標準要求,控制起始年級班額。
三、招生入學辦法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
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是實施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轄區內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各級各類義務教育學校信息采集、學區劃分、生源錄取和統籌分配等招生入學工作。
通過“南昌義務教育智慧入學數字平臺”(以下簡稱為“入學平臺”)進行城區(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區、經開區、高新區)及南昌縣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信息采集及學位安排。幼升小、小升初信息采集的時間分別為8月14-24日、7月17-27日。其他縣區及灣里管理局信息采集及學位安排時間由相關縣區自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進一步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加強幼兒園與小學的學籍銜接;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學?稍陂_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全面清理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政策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城區幼升小、小升初的學區范圍由各相關區教育部門分別于7月28-31日、6月23-30日公布。
1.小學年齡要求: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必須依法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書面申請,獲準后可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故未按要求入學的,應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2.招生依據:2023年小學新生,一套城區房產在五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入學依據;2024年及以后的小學新生,一套城區房產在六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入學依據。2023年初中新生,一套城區房產在三年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少年入學依據。
3.報名要求: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新建區、灣里管理局的幼升小、小升初報名工作按照屬地教育部門的規定執行。城區幼升小、小升初由“入學平臺”提取家長提供的相關入學信息,經家長確認后,生成學位分配信息。學生家長憑學位分配結果到相應學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4.學生信息采集。經“入學平臺”提取適齡小學新生、小學畢業生的家庭戶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居住證及通過南昌市租賃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簽約、登記備案且規劃用途為住宅的租賃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一經確認提交,不得再作修改。采集確認后的原始信息報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存檔。
信息采集及審核入學提取及核驗信息為:
A.具有本市城區戶籍。提取適齡小學新生、小學畢業生家庭戶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關信息。其中房產權證必須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未在城區取得房產的,提取房管部門正式備案的房屋租賃信息。非直系親屬間共有的房產不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依據。
B.來昌人員隨遷子女。在城區擁有固定住所的適齡小學新生、小學畢業生,提取家庭戶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關信息;未在城區取得房產的,執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提取居住證有關信息。
5.學區生源及其類別認定。城區各公辦小學、初中學校按照劃分的學區范圍接收符合條件的學生。如果學區范圍內學生數量未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全部接收。如果學區范圍內學生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按入學類別順序接收學生。
學生入學類別順序為:
第一,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戶主為其父或其母,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其母或學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在學區范圍內。
第二,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實際住址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在學區范圍內,同時該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三,學生或其父母戶口不在學區范圍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其母或該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在學區范圍內。
第四,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戶主為其父或其母,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其母或該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非住宅(公寓、商住樓),且該生及其父母落戶在該常住地址,房產在學區范圍內,且該生及其父母在城區無住宅性質的房產。
學生或其父母戶口不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住址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該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五,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住址為租賃房(依據通過南昌市租賃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簽約、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下同),并在學區范圍內,且該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六,學生或其父母戶口在城區范圍內但不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住址為租賃房;或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其母或該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非住宅(公寓、商住樓),并在該學區范圍內,且該生及其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七,學生或其父母戶口不在南昌城區范圍內,家庭實際住址為租賃房,并在學區范圍內,辦理南昌市城區居住證,且該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6.房產認定。房產權證、拆遷協議及其他有關證件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居住證、房屋租賃備案辦理時間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
因國家建設需要的城區拆遷戶子女就學安排:被征收居民遷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學須提交家庭拆遷協議材料進行審驗。拆遷協議三年內有效,可選擇繼續在原戶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學,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學,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對就近由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7.報到安排:“入學平臺”提取核驗相關入學信息,經家長確認提交后,生成學位分配信息。學生依據“入學平臺”發放的“電子錄取通知書”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具體招生入學實施方案見附件。
(三)殘疾兒童少年招生入學
按照“零拒絕”“全覆蓋”目標,由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進行評估認定,根據“一人一案”原則確定合適的教育形式。輕度殘疾兒童少年,為更好保障隨班就讀質量,各縣區可在家長同意的前提下,選擇區域內較優質、條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學校作為定點學校,相對集中接收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學校接收就讀,入學報名時間為8月15日,家長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持家庭戶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兒童預防接種卡、殘疾證(或醫院證明)、體檢證明及縣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結果,到轄區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入學。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采取實地送教和遠程教育相結合方式實施送教上門。接受送教上門殘疾學生要納入學籍系統統一管理。
四、招生入學相關政策規定
(一)根據《南昌市擁軍優屬條例》《南昌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政聯〔2013〕3號)《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洪教基字〔2018〕5號)《江西省公安廳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贛公字〔2018〕58號)《江西省司法行政機關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干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贛司人字〔2020〕9號)《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的意見》(洪辦發〔2019〕15號)等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現役軍人、高層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行政機關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干警、消防救援人員等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給予優待,并在一定范圍公示。
(二)根據《南昌市道德模范禮遇幫扶及管理實施辦法》(洪辦字〔2016〕27號),對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據其學區范圍,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安排入學的便利。
(三)來昌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執行。
(四)省屬事業單位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滿足本單位職工子女就讀后尚有空余學位的,在征得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后,與學校所在地教育部門協商一致,將空余學位面向社會設置學區范圍劃片招生。
五、招生入學工作要求
(一)科學統籌組織招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強化政治意識和大局觀念,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落實,細化工作措施;做好招生宣傳,組織轄區每一所幼兒園、小學對其畢業生家長就各項招生政策進行宣傳解讀;強化責任落實,不打折扣貫徹執行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各項要求,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圓滿完成。鼓勵各縣區采取多種形式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幫助家長解決多校接送孩子不便問題。
(二)提前做好入學預警。各縣區要加強對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變化趨勢的分析預測,尤其對部分片區入學需求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要強化義務教育縣區主體責任,切實履行政府職責,加快網點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
(三)大力推進教育均衡。各縣區要按照優質均衡發展的要求,統籌轄區學校資源,根據辦學條件合理確定各學校招生人數。繼續落實優質高中招生名額按照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政策,從2023年初中新生入學(2026年初中畢業生)開始,在同一公辦初中學校(含民辦學校政府購買學位的學生)連續就讀三年(含按規定正常休學或自外地轉入南昌城區學校就讀的學生)的在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具備均衡生資格。
(四)加強學籍管理。各級招生部門應于9月20日前將各義務教育學校錄取新生名單發學籍主管部門。各學校要在10月15日前為經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錄取并實際在校就讀的新生申報學籍,不得為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錄取的學生或未實際到校報到、就讀的學生申報學籍。
(五)加強控輟保學。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控輟保學制度和機制,將到校報到就讀新生名單與招生部門批準錄取新生名單進行逐一比對,對未實際到校報到就讀學生,梳理其實際就讀去向并于10月15日前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對不明確就讀去向的學生,一律視作輟學行為,由屬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依法追究監護人法律責任。
(六)加強招生督導評估。市縣兩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范圍,加強對本地及有關學校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對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
(七)加大監督問責力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堅決執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嚴格執行關于嚴禁非政策性擇校的政策,嚴格規范招生工作程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招生重要時段、重點環節,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管,強化全過程指導、監督和檢查。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1、辦理小學入學需要以下三種手續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的各種材料;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經學校審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2、一年級入學報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秲和媱澝庖呓臃N證》。適齡兒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適齡兒童的體檢表。
3、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報名入學需要家長提供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
4、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學檔案、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體檢證明等在內的各種證件和資料。其他證明材料:一些學校還需要學生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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