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最小6歲,小學一年級入學須在年紀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宿州市主城區(下稱城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及教育部、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城區義務教育實際,制定《2023年宿州市主城區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試行)》。
一、招生時間
城區小學報名時間:網上報名登記8月1日至8月5日,線下報名8月10日至15日。
城區初中報名時間:城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網上預報名登記6月19日至6月23日,線下報名7月5日至10日。
二、招生對象
城區小學招生對象為:入學政策年齡原則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年滿六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公開規范辦理。
城區初中招生對象為:城區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招生辦法規定的適齡少年。
三、招生辦法
2023年城區中小學招生繼續實施劃片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和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政策,確保城區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按時入學。城區小學有寄宿需求的畢業生,可到二初中校本部線下報名;高新區內有寄宿需求的,可到二初中人民路校區線下報名。
城區中小學招生:按照下述(一)(二)(三)項準備材料,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線上或直接到房產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一)一般情況入學辦法
城區中小學招生原則上要求“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少年城區常住戶籍與其父母戶籍相一致;適齡兒童少年城區常住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相一致。
1.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城區常住戶籍應以其家庭為單位立戶。如發生戶籍遷移變動,應在報名時間之前辦理完畢。
2.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實際居住地以其具有完全產權(僅限用途為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為依據,且不動產權證記載時間應在報名時間之前。
3.原則上同一房產從2020年開始一個學段內(小學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一個入學名額(多胞胎、二胎除外)。
4.符合“兩個一致”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優先保障就近入學,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帶領,持城區常住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房地產權證)等材料到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二)特殊情況入學辦法
1.因故造成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城區常住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在其實際居住地學區學校入學。
2.適齡兒童少年出生時隨父母落戶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城區戶籍(從未遷移過,以戶口簿記載為準)、同一城區住房(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城區無其他住房,需經不動產登記部門核實),并一直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經學校核實無誤后,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學區學校入學。
3.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屬城區常住戶籍,遇房屋拆遷需另行安置。(1)尚未安置到位且在城區無其他住房的(需經不動產登記部門核實),應提供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經學校核實無誤后,在安置房學區學校入學。(2)已安置到位并入住的,應憑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未能辦理不動產權證的,需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出具相關安置證明),經學校核實無誤后,在安置房學區學校入學。
4.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屬城區常住戶籍,新購房屋未交付,且在城區無其他住房的(需提供無房證明),應憑購房備案表,經學校核實無誤后,可在新購房屋學區學校入學。
5.根據《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宿政發〔2019〕5號)文件精神,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戶籍一并由非城區遷入城區(戶籍遷入時間須在報名時間之前),且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戶籍與居住地保持一致。(1)在城區購房居住的,應憑不動產權證(記載時間在報名時間之前),在購房地址學區學校入學。(2)在城區無房產(需提供無房證明)而租房居住的,應憑房地產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簽發時間在報名時間之前),經學校核實無誤后,在租房地址學區學校入學。如租房地址學區學校學位已滿,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6.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進城務工人員(區外戶籍)憑戶口簿、居住證、基本養老保險、住址證明等材料,經學校核實無誤后,其隨遷子女可在城區居住地學區學校入學。如居住地學區學校學位已滿,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1)戶口簿:進城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
(2)居住證:進城務工人員須于城區中小學招生前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取得《居住證》。
(3)基本養老保險:進城務工人員在埇橋區或宿州市市本級繳納企業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滿6個月。
(4)住址證明: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區購房居住的,應提供不動產權證(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應提供購房備案表);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區無房產(需提供無房證明)而租房居住的,應提供房地產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材料。
7.市管園區企業埇橋區農村戶籍員工子女入學,需提供所在園區公安分局出具的《市管園區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居住證明》、園區企業就業證明、基本養老保險和三個月以上工資證明,可在園區學校就近入學。
8.根據宿州市城鄉建設指揮部辦公室2022年5月16日出臺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宿建指辦〔2022〕5號)文件精神,實行購房入學政策。從2022年5月16日(含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含5月15日),在宿州主城區新購房屋(包括期房)的埇橋區籍業主子女;在宿州主城區新購置二手房,同一房產從 2020年1月開始算起,原則上在一個學段內(小學六年、初中三年) 只享受一個入學名額(多胞胎、二胎除外)。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備案之日為準,符合條件的埇橋區籍業主子女,從2023年秋季學期開始,在所居住的學區公辦小學、初中入學。如居住地學區學校學位已滿,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三)其他情況入學辦法
1.軍人子女入學:根據市教體局《宿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市教體〔2021〕113 號)文件精神,需憑戶口簿、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軍官證(士官證)、住址證明、單位相關證明等材料,其子女入學由教育部門負責安排。
2.城區招商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子女入學:根據市教體局《宿州市招商引資企業高管人員子女入學工作意見》(教體基〔2016〕37號)文件精神,城區(含市管園區、埇橋區)招商引資企業(以宿州市或埇橋區投資促進中心出具的文件或相關證明為準)法定代表人及高級管理人員(副總、財務總監等)憑戶口簿(區外戶籍)、結婚證(或子女出生證明)、住址證明、企業關于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命文件或聘書等材料,其子女入學由教育部門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3.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根據《宿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21〕55號》《宿州市埇橋區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埇人才〔2019〕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引進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其子女入學由教育部門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1、辦理小學入學需要以下三種手續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的各種材料;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經學校審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2、一年級入學報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秲和媱澝庖呓臃N證》。適齡兒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適齡兒童的體檢表。
3、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報名入學需要家長提供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
4、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學檔案、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體檢證明等在內的各種證件和資料。其他證明材料:一些學校還需要學生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時間:2024-04-24 01:0:25最高法:依法懲治未成年人
時間:2024-04-24 01:0:53最高法:小學生體育課意外
時間:2024-04-24 01:0:30浙江省寧波市“三個一體化
時間:2024-04-24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