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最小6歲,小學一年級入學須在年紀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各縣(市)區教育局、局直各義務教育學校:
為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遼教通〔2023〕8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強招生入學管理
1.科學合理劃定片區。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原則,各縣(市)區要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茖W劃定招生片區范圍;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鼓勵逐步實行單校劃片;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并將熱點學校分散劃入相應片區,推進片區間優質教育資源大體均衡,確保2023年招生工作全面實行劃片免試就近入學。片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等情況的,各縣(市)區可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嚴格實行免試入學。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考試、測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不得在入學報名、新生報到等環節組織任何形式的面談,不得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不得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不得將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
3.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對未滿六周歲擬就讀小學一年級的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各縣(市)區教育局可根據各學校的學位情況統籌確定,晚不能超過入學當年12月31日,并向社會告知。對于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各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備案。
4.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各縣(市)區要將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作為解決招生入學矛盾問題的治本之策,不斷完善資源配置,持續強化政府保障。深化義務教育集團化辦學改革,進一步完善治理體系,合理控制教育集團規模,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有效縮小城鄉、校際差距,促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鞏固我市消除大班額工作成果,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嚴禁通過占用音樂、美術、計算機等功能教室來化解班額。嚴格控制大校額學校招生,多措并舉逐步消減大校額。各縣(市)區、局直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2023年度班額、大校額工作臺賬并定期更新,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優質的基礎教育創造條件。
5.做好小幼銜接。將入學適應教育納入一年級教育教學計劃,教育教學方式與幼兒園教育相銜接。嚴格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調整一年級課程安排,合理安排內容梯度,減緩教學進度,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實行“零起點”教學。堅決糾正超標教學、盲目追趕進度的錯誤做法,強化探究性、體驗式學習。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荚嚬芾淼耐ㄖ芳啊半p減”工作要求,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
6.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各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的有關要求,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禁跨審批區域招生。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各自獨立招生,不得混合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不得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市直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的申請要同時報送市教育局和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審核。招生計劃要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復后方可執行。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存在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或擅自招收學生等違規行為的,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核減該校招生計劃。
7.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快推進使用統一的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推廣義務教育入學“一件事一次辦”便民服務,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實現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制定本區域《“義務教育入學一件事一次辦”辦事指南》,實現“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網辦理”。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超過正常入學政策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要求學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8.加強分班管理。做好“陽光分班”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分班工作方案,要均衡配置師資,合理組建班級教學團隊,確保教學團隊水平大體相當!瓣柟夥职唷惫ぷ鲬诮逃姓块T、紀檢部門和學生家長代表等的全程監督下完成,確保分班過程公平、公開、公正。分班后,嚴禁校內調班。
9.規范學籍管理。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學校要嚴格執行《關于印發〈營口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營教發〔2021〕24號)規定,加強學籍管理員業務培訓,組織好小學、初中新生信息錄入工作。嚴格按照“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原則,規范學生流動管理,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規范做好接收外國學生招生入學工作。新學期開學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各學校新生學籍錄入工作進行核查,對未落實“陽光分班”等招生入學工作規定的予以追責問責。
2.切實做好特殊群體入學保障工作
1.扎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縣(市)區、各學校要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健全義務教育有保障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教基〔2020〕5號)等文件精神,壓實工作職責,建立屬地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職責明晰、行之有效的控輟保學工作機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要依托學籍管理系統,完善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賬,著力推動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數量從動態“清零”向常態化“清零”轉變。
2.妥善解決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落
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加快推進隨遷子女在公辦學;蛞哉徺I民辦學校學位方式入學就讀。要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各縣(市)區要制定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實施細則,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和材料及其時限要求。持有我市居住證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證、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向居住地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與居住地學生享受同等入學待遇。
3.依法保障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政府責任,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切實保障留守兒童、孤兒和殘障兒童等群體平等、無障礙接受義務教育。要強化學校育人主陣地作用,建立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形成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要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重點關注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情況,落實“一人一案”要求,逐一做好入學安置。
4.繼續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落實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外來企業高管子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以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子女的教育優待政策。所有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要由相關認定部門進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后將公示證明等相關材料于8月10日前報送市教育局。
3.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落實屬地責任。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以各縣(市)區為單位,實行屬地管理,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由市教育局負責。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全過程監管,緊盯易發多發的關鍵時段和關鍵環節。要積極協調公安、房產等部門,協助核查入學戶籍和房產信息的真實性,切實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各項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穩有序。
2.建立招生入學預警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的變化趨勢,健全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區域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需求,切實做好學位供給保障工作。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并告知招生風險,做好宣傳,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學位資源短缺的地區要綜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在新建學校、改擴建現有學校的同時,依托有條件的、辦學水平和群眾認可度高的學校,積極挖潛擴容、擴大優質學位供給,確保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應急協調機制,加強招生入學風險研判,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對有停辦風險的民辦學校,要提前預警并做好學生安置預案,確保社會穩定。
3.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校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和解讀,細致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心關切,讓廣大家長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營造健康有序的中小學招生入學環境。要將中小學入學工作作為落實“雙減”改革任務的重要內容,建立本地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宣傳總結通報制度,對各校招生入學工作宣傳報道情況進行總結通報。
4.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對招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要全面強化監督問責,秋季學期開學后,各縣(市)區須對本區域新生報到的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改正,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約談、通報批評等處理。
5.確保安全穩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壓實主體責任,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堅決把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擺在更突出位置,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作風,切實將安全穩定要求貫穿中小學招生入學各個環節,強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準備,確保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安全穩妥進行。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1、辦理小學入學需要以下三種手續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的各種材料;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經學校審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2、一年級入學報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秲和媱澝庖呓臃N證》。適齡兒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適齡兒童的體檢表。
3、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報名入學需要家長提供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
4、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學檔案、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體檢證明等在內的各種證件和資料。其他證明材料:一些學校還需要學生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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