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后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學入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入學條件。
遂寧市船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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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規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號)、《遂寧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做好 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遂教體函〔2020〕6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全區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教育體育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負責人、各中小學校校長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教育股負責具體招生統籌工作;辦公室負責招生宣傳及輿情處理;局機關紀委負責招生監督,查處違規行為;安全管理股負責處理群眾性突發事件;各校校長負責具體的招生工作,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招生方案,建立協作應急機制,強化招生管理,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二、招生基本原則
(一)堅持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學區制招生,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
(二)堅持妥善解決特殊政策人員子女入學原則。根據相關政策,妥善解決好現役軍人、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等特殊人群子女入學問題。
(三)堅持努力保障外來務工隨遷人員子女入學原則。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政策,按“兩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和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原則,在不新增大班額的前提下,努力滿足外來務工、創業等隨遷人員子女入學需求。
三、招生入學辦法
(一)小學招生工作
我區小學入學政策年齡為六周歲(截止2020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因身體或其它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需由其監護人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獲準后方可緩學。各校不得擅自以“國學班”“讀經班”或在家學習等形式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1.招生方式
(1)劃定學區招生。農村學校原則上以所在鄉鎮為學區招生。城區公辦小學校按劃定的學區招生(城區學校學區范圍見附件3)。
(2)實行統一招生。公辦、民辦學校一律通過遂寧市船山區招生網絡平臺,實行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記學生信息和承諾錄取。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需登陸“船山教體網”,網址:http://www.chuanshan.gov.cn/jtj/,點擊“遂寧市船山區一年級新生網上 報名系統”,按提示要求操作申請入學,通過信息審核后,按學校通知要求到學校審驗相關證件。報名系統將于7月13日開啟。
2.招生時間
農村小學可于6月24日后開始預登記。城區小學分三批次招生。第一批次:7月13日—7月17日,本地適齡兒童及特殊政策人員子女入學招生 以下四類適齡兒童屬第一批次招生范圍。
(1)學區內適齡兒童。學區內適齡兒童是指: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以商品房、安置房、公租房或廉租房居住的,或房屋產權屬祖輩的“三代同堂”兒童。
(2)拆遷安置戶子女。以新房安置的,在新房所在學區學校入學;在原址安置的,在原址所在學區學校入學;以貨幣安置的,在新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暫無居住地的,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3)僅有城區戶籍的兒童。適齡兒童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空掛在本學區其它人戶籍上的,沒有劃定固定學區,該類兒童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以上三類適齡兒童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是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居民戶口簿;
二是法定監護人所有權在51%及以上的實名所屬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三是最近繳納 氣(或水、電)費憑證。四是“三代同堂”的,需提供房管部門開具的法定監護人無其它住房產權登記的相關證明。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到學校驗證的,應與招生學校電話約定驗證時間,否則,招生學校不予保留學位。
(4)特殊政策人員子女。特殊政策人員是指:在船山服役或船山籍現役軍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或傷殘警察,港澳臺同胞,引進的高級人才,招商引資企業負責人或高管,直接參與新冠肺炎患者救治的一線醫護人員,遂州英才持卡人,援藏干部以及為船山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等人員。該類人員子女入學需監護人向所屬部門申請并提供相關佐證資料,由所屬部門與教育主管部門協商解決入學問題。
第二批次:7月19日—7月24日,外來務工、創業等隨遷人員子女入學招生詳見附件2《船山區 2020 年外來隨遷人員子女入學辦法》。
第三批次:7月27日—7月31日,區教育體育局統籌招生區教育體育局根據各校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符合條件但還未登記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招生工作各初中校于6月24日啟動招生,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與當地小學銜接,做好入學登記工作,確保所有適齡少年完成義務教育。
(三)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高中階段新生招生工作按市上規定進行。各初中校要加強畢業班工作領導,指導學生填報好自愿,為高中階段學校輸送合格生源,完成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任務。
(四)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積極動員適齡“三殘”兒童少年依法入學,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確!皯氡M入”并納入中小學學籍管理。特教中心要積極組織“送教上門”工作,指導各鄉鎮學校對有一定學習能力但不具備條件到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各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普通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對殘疾學生給予特殊關愛和個別化教育。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各校要協助鄉鎮、村社做好適齡兒童摸底工作,落實區長、鄉(鎮)長、校長、村長和家長“五長”責任制,做好控輟保學工作,不能讓一個建檔立卡貧困戶適齡子女失學輟學,對失學、輟學學生要及時進行勸返復學。建好2個數據庫和4本臺賬(2 個數據庫指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數據庫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 入學數據庫,4 本臺賬指區、鄉、村級和學校 4 本適齡兒童少年 底數和入學臺賬)。各校于每年9月底將數據庫和臺賬電子檔傳到教育股郵箱(csjyg@163.com)。
(二)堅決杜絕大班額。在保障本地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接受義務教育的前提下,努力化解大班額,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招生,確需擴招的,需向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學位緊張的學校要建立學位預警機制,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三)落實免試全覆蓋。各公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選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以考試、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對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探索建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九年一貫“直升制度”。
(四)實施陽光招生。各中小學要將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時間、收費標準、招生結果“八公開”,其內容應在學校服務區內街道社區,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學校公示欄等公開發布,按受社會監督。禁止生源學校和教師干擾或違背學生意愿填報志愿。
(五)規范招生宣傳。 各學校招生宣傳必須規范、合法合規, 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虛假宣傳資料和信息,不得在宣傳資料中詆毀其它學校。各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廣告須提前報區教育體育局把關備案后方可對外發布。
五、強化監督問責
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提出的“十項嚴禁”紀律,即: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⒒旌暇幇;嚴禁有償招生或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學校應與新生家長簽訂誠信承諾書,家長須承諾不得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不得向學校和任何個人交納任何違規費用、不得有與入學有關的錢物交易等。在招生過程中,區教育體育局將加強指導管理,對招生過程進行監督,對違反招生政策的人和事,將按中省市相關規定嚴肅問責,從嚴從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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