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后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學入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入學條件。
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要求,現就我市2020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全國、省市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立德樹人任務,積極構建規范合理、平穩有序、公正公開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機制,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
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
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園)工作實行以縣(區)為主的管理機制?h區教育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認真履行招生入學(園)管理主體責任,全面負責招生入學(園)工作的具體規劃、組織實施、信息公開、學籍管理和督查落實。在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前提下,要根據教育目標任務,積極穩妥做好適齡生源的分流工作,嚴格把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規模,指導監督分班工作,確保起始年級無大班額,杜絕超大班額。
(二)免試就近
縣區教育部門要按照“廣覆蓋,;尽痹瓌t和《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指導鄉鎮(街道)實行幼兒園服務區制度,組織幼兒園開展自主招生。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安排本小區適齡幼兒入園,切實滿足就近入園需求。嚴禁已關閉的“無證園”和臨時看護點的招生。
縣區教育部門要遵循適齡兒童的常住戶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房產(或不動產權)證三者相一致原則和“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要求,在充分調研基礎上,依據義務教育學校分布、適齡學生人數、學校辦學條件與規模和省辦學標準要求等,以道路、河流、橋梁等自然物為參照,為每一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分或調整施教區范圍。民辦學校招生全面納入屬地教育部門統一管理,按照“公民同招”政策要求,強化招生統籌與計劃指導。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以任何名義提前招收學生,嚴禁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筆試、面試(談)、評測,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為招生依據,嚴禁以“國際班”“課程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公辦學校不得跨施教區招生,民辦學校不得提前“掐尖”招生,確保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
(三)公平全納
縣區教育部門要按照“一個不少”要求,確保常住戶籍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要按照“兩為主”要求,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要落實國務院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留守兒童入學和教育幫扶工作機制,確保留守兒童全部接受義務教育。要積極接納特殊兒童少年就讀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要切實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健全控輟責任體系,落實聯控聯保機制,完善工作臺賬,加強動態監管,進一步提高控輟保學成效。
(四)信息公開
縣區教育部門將學校施教范圍、招生方案報本縣區政府審批并報送市教育局備案后,應于6月底前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門戶網站等公開發布。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須將招生計劃、條件及相關要求等招生方案報所在縣區教育部門審批,并于7月初在校園網、校門處等向學生和家長公布,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開透明。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特殊問題須報教育主管部門研究處理。
(五)陽光分班
所有學校均采取以電腦派位方式等隨機均衡分班。分班過程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及家長代表、新聞媒體記者等全程參與,分班結果必須向社會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義務教育“零擇班”。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設置或變相設置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特色班等。
招生安排
(一)招生對象
各學校(幼兒園)必須招收適齡的兒童少年入學(園)。入園的適齡幼兒必須年滿:小班3周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5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小學一年級的適齡兒童須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初中一年級的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借讀生、復讀生。
(二)招生時間
幼兒入園報名時間由各縣區教育部門和幼兒園本著方便家長原則自主確定,原則上于6月份開始招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于7月中下旬開始招生,8月上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具體步驟和時序安排由各縣區依據本區域招生實際確定。各縣區教育部門于8月底前組織指導所有學校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和陽光分班,9月15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市基教處審核,9月30日前將新生學籍信息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三)招生辦法
1.幼兒園招生
適齡幼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根據幼兒園發布的有關招生方案,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入園健康檢查表等在規定時間到幼兒園登記報名。各縣區教育部門要指導幼兒園根據省信息管理系統要求及時填報信息,加強學籍管理。
2.公辦學校招生
(1)戶籍人口子女入學
各小學在縣區教育部門組織指導下,對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進行信息摸排、采集。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信息登記,初審后通過在學校規定時間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和幼兒家園聯系冊等進行現場確認。因身體狀況等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供附有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醫學診斷證明的申請,報縣區教育部門審批并備案。
初中仍繼續實行“小升初”無縫對接招生制度。各小學要提前將本校畢業生名冊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見附件)報送縣區教育主管部門,交由初中學校組織人員進行核查備案。學生或家長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初審通過后在學校規定時間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等進行現場確認。
今年啟用連云港市義務教育學校網上系統進行入學報名登記。本市戶籍所有適齡學生只能報名登記一所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學校、民辦學校不能兼報,也不能同時選擇2所及以上民辦學校填報。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在公開招生入學的政策要求、劃定的施教區范圍、招生報名辦法和程序等同時,要積極宣傳和指導學生、家長注冊、使用線上報名系統(具體操作指南另行發布)。
(2)流動人口子女入學
縣區教育部門要確保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都有一個公辦學校學位。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攜帶家庭戶口簿、由公安部門簽發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備案的房屋租賃契約和用工單位勞動合同(或承辦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到流入地教育部門告知的具體時間和指定地點進行報名登記,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流入地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今年常住人口持有的戶口簿、房產(不動產權)證和流動人口提供的居住證、租房契約、用工合同等報名入學證明的登記辦理截止時間為7月18日。
3.民辦學校招生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由縣區教育部門依據辦學規模、師資及硬件條件等,于6月20日前為本區域內審批的每一所民辦學校下達招生計劃。
各民辦學校必須嚴格遵照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紀律要求,詳盡規范地制定學校招生簡章。招生簡章除明確招生計劃、時間安排、報名與錄取方式、收費項目和標準外,還須向社會公開“三承諾一提醒”(即承諾不提前組織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形式測試、測評、面試和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提醒學生和家長必須在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系統上預報名。
各民辦學校應于6月30日前將招生方案或招生簡章、招生宣傳方案等報審批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向社會公開發布。7月中下旬開始與公辦學校同步開展招生工作,在市域范圍內依法依規接受適齡學生和家長自愿報名登記。報名人數未超過審批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粓竺藬党^審批計劃的,必須對所有報名學生以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電腦派位由審批地教育部門組織實施,督導、監察部門及新聞媒體、學生家長代表等參與和監督,并全程錄像。未被派位錄取的,由施教區內的公辦學校兜底接納;已被派位錄取但又放棄民辦學位的,若該施教區公辦學校學位不足,原則上由教育部門統籌。
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招生須在保證本校六年級學籍學生的直升需求后,審批招生計劃仍有缺額且報名人數超過缺額人數的,也須采取電腦派位的方式錄取。
4.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各縣區要按照“全覆蓋、零拒絕”的要求,結合區域義務教育和殘疾兒童少年實際狀況及家長意愿制定教育方案,逐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安置工作,尤其要確保建檔立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安置到位。要堅持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送教上門及遠程教育為補充的原則,對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應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對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要統籌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要通過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并統一納入學籍管理。
5.政策性安排入學
(1)軍人、警察等子女入學。根據《連云港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連政聯﹝2015﹞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及《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和社會優待機制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24號)等有關規定,對烈士、因公犧牲或傷殘、駐國家艱苦邊遠等地區及從事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警察等適齡子女,給與優先安排;對駐連部隊現役軍人等適齡子女,由戶籍所在縣區給與照顧安排。
(2)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根據《關于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連發﹝2017﹞26號)《連云港高層次人才服務辦法》等要求,凡符合《連云港市人才評價分類辦法(試行)》規定的“C類”及以上和博士及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憑組織人才部門有關證明資料,由戶籍所在縣區給與其適齡子女照顧安排。
(3)來連投資人子女入學。根據市政府《關于連云港市重點企業及客商直通卡管理辦法》(連政辦發﹝2008﹞21號)的有關精神,在連實體投資且符合條件的憑商務部門有關證明資料,由戶籍所在縣區給與其適齡子女照顧安排。
符合政策性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于7月18日前向有關單位(部門)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由有關單位(部門)把關審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有關單位(部門)7月31前將符合政策性入學學生信息匯總表(簽字、蓋章)及個人佐證材料復印件報教育部門,經審議研究并確認后,由學校具體通知并安排報到入學事宜。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或未經有關單位(部門)審核認定并公示的,視為自動放棄政策性安排,教育部門和學校不予補錄。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規范招生入學工作關系到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的落實和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公正公平。各縣區、學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領會國家和省有關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主體責任,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學校要積極有效開展招生政策宣傳,創新宣傳形式,消除宣傳盲點,既要發揮主流媒體作用,也要加強對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運用,讓招生政策大眾知曉、社會支持、家長理解,積聚教育工作正能量,營造良好招生環境和輿論氛圍。扎實做好輿情引導、維護穩定等工作,廣泛開展招生入學政策咨詢,全面推行信息公開,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努力為家長和學生提供全面、周到、熱情服務。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縣區、學校必須公平公正地開展“陽光招生”,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統籌管理,重要事項須廣泛征詢意見建議,加強風險評估,切實解決招生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要從嚴落實《嚴禁中小學、職業學校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連委教〔2017〕6號),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有章不循、失職瀆職等違規違紀行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相關單位(學校)和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民辦學校違規招生且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視情節輕重給與減少下一年招生計劃、責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態。
(四)加大監管力度?h區教育部門必須夯實工作責任,對招生計劃、過程、結果等實施監督。要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網絡平臺等形式,暢通舉報渠道,認真調查處理各類申訴、投訴和舉報。要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持續推進違規辦學行為工作督查和專項治理,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幼小銜接班”“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堅決查處一切與入學掛鉤的違規違紀招生行為。要監督指導民辦學校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約束,切實維護招生入學秩序。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時間:2024-04-24 01:0:25最高法:依法懲治未成年人
時間:2024-04-24 01:0:53最高法:小學生體育課意外
時間:2024-04-24 01:0:30浙江省寧波市“三個一體化
時間:2024-04-24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