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后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學入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入學條件。
各縣(市)區教育局、局直各初中:
為做好2020年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根據《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遼教辦發〔2020〕29號)精神,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形勢,現通知如下:
一、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1.做好中小學招生入學各環節疫情防控工作。各縣(市)區要壓實疫情防控責任,認真研判疫情形勢,將疫情防控要求貫穿到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的各個環節;要制定招生入學防控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招生入學網絡管理平臺,實現網上報名、網上審核,避免人員聚集,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2.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各縣(市)區要積極穩妥,認真細致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制定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并公示。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民辦學校招生統一管理包括招生計劃、招生區域、招生對象、招生時間、招生方式、招生規程、招生結果、學籍管理等。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各縣(市)區審批的民辦學校,在審批地招生學位有余額的,經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以在本市域內招生。
3.合理劃定招生范圍。根據我市實際,市及各縣(市)區教育局繼續實施“單校劃片”政策,城市和城鎮小學、初中全部實行“學區制”。要科學合理劃定區域內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區范圍。學區范圍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審慎論證。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大力推進學校聯盟或集團化辦學模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4.科學規劃中小學校布局。各縣(市)區要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合理規劃中小學校布局,加快學校建設,保障足夠學位供給;統籌城鄉師資配置,通過優質教師資源的流動,促進優質資源均衡配置和教育公平。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合理分流學生,2020年底前,消除全部大班額。起始年級嚴格執行標準班額,小學標準班額不超過 45 人,初中標準班額不超過50人,避免在招生入學階段產生新的大班額。堅決禁止數據造假,嚴禁通過占用音樂、計算機等功能教室來化解大班額。
5.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小學階段要實行“零起點”教學,小學一年級要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
6.保障特殊群體接受義務教育。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政府責任,保障留守兒童、隨遷子女、孤兒和殘障兒童等平等、無障礙接受義務教育,推動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在摸清適齡兒童、少年底數基礎上,建立健全縣(市)區、鄉、村、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臺賬,落實聯控聯保機制和動態監測機制,認真做好勸返復學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切實履行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發揮聯控聯保工作機制作用,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有保障;持有我市居住證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證、本人身份證,向居住地所屬的縣(市)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入學待遇。
7.落實教育優待政策。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現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營軍政發〔2013〕1號)、《關于解決我市外來企業高管子女教育問題的實施意見》(營政辦〔2018〕26號)《關于印發營口市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及家屬的若干措施》(營新疫防指辦〔2020〕35號)、《司法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參照公安機關實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教育優待的通知》(司辦通〔2020〕2號)文件要求,對符合義務教育階段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子女經各相關部門認定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流程辦理入學手續。
二、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實行陽光公平分班
1.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組織小學、初中新生信息錄入工作。嚴格按照“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原則,規范學生流動管理。學生入學后,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許存在掛靠學籍問題,不得招收人籍分離的借讀學生。
2.切實做好均衡分班工作。嚴禁設立或者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各種實驗班。學校要均衡配置學生、均衡配置師資,合理組建班級教學團隊,確定班級師生組合時應遵循隨機原則,確保教學團隊水平大體相當。學校分班工作應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監督指導下完成。
3.建立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預警機制,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對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盡早、提前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招生期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轄區內可能新增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
三、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區教育局要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細致解讀當地入學政策,著力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做好輿論引導,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確保社會穩定。
2.嚴格管理,規范操作流程。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學校要明確職責,認真把關,加強招生過程各環節的管理。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入學手續的,一經查實,一律予以清退,后果由學生監護人自負,市教育局將按相關規定安排其到其他義務教育學校就讀。
3.健全招生監管與問責機制。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違規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違規的公辦學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對違規的民辦學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平穩有序做好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對學校違規招生,教育行政部門未履行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進行追責問責。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具體辦法,于2020年6月底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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