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后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學入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入學條件。
01
招生入學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免試、劃片招生原則。路南區域內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繼續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相對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全面實行劃片招生辦法,嚴格執行免試入學的招生政策,確保每名適齡學生都有一個公辦學校學位。各義務教育學校嚴禁提前組織招生,嚴禁通過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面試選拔生源,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初中擇校生中考時不享受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分配到校政策。
2.堅持公開、公平原則。全面實施“陽光招生”,努力保障入學機會均等,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和社會穩定。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各自實際,主動公開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劃片方案、咨詢及監督方式等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開、過程公平、結果公正。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節點,就群眾關心的招生政策、熱點問題等做好宣傳釋疑工作,保證學生和學生家長的知情權。
3.堅持“兩為主”原則。不斷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就學制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 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路南區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02
切實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工作
(一)片內生認定工作
合法有效的戶籍和房產是確定片內學校的主要依據。學生服務區片學校的認定,堅持學生戶籍與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相統一,學生戶籍與父母為房產所有人和戶主的實際常住地相統一的“兩統一”原則。
以下情況認定為片內生,安排片內學校就讀。
1.適齡學生本人的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戶主、房主。
2.新購住房并已遷入新居的,雖已入住,但因客觀原因造成戶籍不能遷移的,可按新居住地確定片內學校(須提供學生家長購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專用發票、入住佐證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統籌調劑范圍
以下情況按全區實際,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1.學生與其父母戶口在同一戶口本上,學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學生父母不是戶主,學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戶主、房主,學生父母名下無產權住房,且學生戶口自出生未發生遷移的。
2.學生父母名下無住房而在其親屬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3.學生父母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證的。
4.集體戶口無固定住房的。
5.在非住宅性質房屋(如公建房、車庫等)居住的。
6.因動遷暫租房居住的。
7.雖已購房但戶口因主觀原因未遷入的。
8.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合法有效居住證的,按市教育局規定安排入學。否則可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學校就讀。
9.符合片內生條件但購房不足一年的,能否按片內生對待要視服務片區內學校學位情況而定。如學位不足,按購房時間排序解決,學位用完仍無法解決的,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2020年秋季入學,購房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為充分利用教育資源,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教育需求,將借鑒先進地區經驗,適時啟動實施“多校劃片”改革試點工作。
(三)招生入學工作
1.小學招生。各學校接受報名時間不得早于6月10日,具體時間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小學入學政策年齡為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初中招生。繼續進行小學畢業質量檢測,檢測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檢測在區教育局指導下由畢業學校命題和組織,區教育局將采取抽查方式對各校命題進行監控。檢測成績以等級制形式記入小學畢業生登記表。不得按成績對學生、教師、學校進行排隊。檢測時間按照市教育局安排統一進行。
小學畢業生登記表由區教育局統一印制,學校組織專人填寫,區教育局審核,并逐級簽字蓋章。表格上要粘貼考生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小學畢業生登記表在錄取前統一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保管,嚴禁個人提留。小學畢業生登記表作為補充的學籍管理資料,經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后按劃片方案分配給各初中學校并由初中學校存檔。
各初中學校按區教育局安排組織學生報到,并進行入學資格審查。招生名單確定后,各初中學校將錄取花名冊(一式兩份)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并依據審核結果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書必須在8月15日前發到學生或其家長手中。各初中學校錄取的新生名單,要通過校務公開欄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3. 鑒于路南區實驗小學(衛國路校區)、唐山市第九中學、唐山市友誼中學服務管境生源較多,故暫不接收租房居住適齡兒童、少年,在此管境租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四)特殊群體入學保障工作
1.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各校要進一步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制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省、市居住證制度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以下基本證明材料:一是合法有效的居住證;二是父母務工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三是戶籍證明。公辦和民辦學校均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學校要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務,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
2.農村留守兒童入學。落實“三個優先保障”要求,切實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教育服務保障。積極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門,做好留守兒童教育關愛工作。要及時、合理安排返鄉流浪兒童入學。
3.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和殘疾兒童入學。路南區培智學校繼續招收市區內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區教育局已把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和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兒童少年納入義務教育發展規劃,確保建檔立卡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全部進入名冊。
普通中小學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務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特教學校要做好對隨班就讀學生的學習指導工作 。在隨班就讀班級的課堂教學中,要處理好普通學生與殘疾學生的關系,要以集體教學為主,并要對殘疾學生加強個別輔導。按照“全覆蓋”的原則,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為到校困難的重度或多重殘疾兒童少年通過選派責任教師、遠程網絡教育、制作教學材料等多種途徑開展送教上門服務工作,最大程度地滿足我區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多樣化的特殊教育需求。
4.落實教育優待政策。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不折不扣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救治一線醫護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按照《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及有關文件要求,以駐艱苦邊遠地區的基層官兵,以及長期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和有特殊貢獻的軍人子女為重點,確保所有現役軍人子女全部順利入學;落實好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鳳凰英才計劃”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工作按照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文件執行;來唐投資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按照唐教基〔2018〕21號文件執行。
(五)控輟保學工作
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國辦發〔2017〕72號)、河北省教育廳等十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實施意見》(冀教基〔2018〕34號)等文件要求,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扎實做好控輟保學各項工作。在摸清適齡兒童、少年底數,全面建立縣、鄉、村、校四本適齡兒童、少年臺賬的基礎上,充分結合招生工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控輟保學臺賬化管理和動態監測機制。不斷完善入學通知書制度,認真做好勸返復學和送教上門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
03
扎實做好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1.民辦學校招生的組織管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與公辦學校同步開展。招生工作開始前,民辦學校要提前申報招生計劃、招生方案等內容,由區教育局依據有關規定及學;巨k學條件,結合教育資源情況予以審定,并向社會公布。區教育局將充分利用學籍管理系統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確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
2.民辦學校招生范圍。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在優先滿足所在縣(市)區入學需求后,仍有空余學位的,可以在所在地以外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市域范圍。民辦學校招生范圍內的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均可報名。
3.民辦學校招生方式。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隨機派位招生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不得由學校自行組織。隨機派位招生在紀檢和公證部門監督下進行,并邀請家長代表參與,隨機派位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適齡兒童、少年要按照隨機派位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該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機會。通過隨機派位方式,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戶籍和家庭住址,由相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4.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民辦學校不得借公辦學校名義招生,不得故意混淆與公辦學校關系,模糊辦學主體,進行虛假宣傳誤導學生和家長。
04
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
1.優化招生流程。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本著便民、高效的原則,進一步簡化優化報名程序和證明材料,不得要求家長提供或辦理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
2.嚴格控制班容量。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有關規定,充分考慮休復學、轉學等因素,確保2020年秋季學期小學、初中一年級不新增56人(含)以上大班額班級。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組織招生。
3.加強學籍管理。充分利用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加大監管力度,嚴禁各類義務教育學校違規招收“借讀生”,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問題;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初中學校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
4.加強新生分班管理。各初中學校新生分班工作在區教育局監督指導下完成。采取電腦隨機派位的辦法進行,不以學生各類成績作為分班的依據,嚴禁出現各種形式的“快慢班”、“重點班”。均衡配置師資,合理組建班級教學團隊。分班結果加蓋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公章,在學校顯著位置張貼公示,學生畢業前學校不得擅自調整。
5.加強宣傳引導。各義務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渠道,對招生政策、劃片方案、入學流程等內容進行廣泛宣傳并進行全面、細致解讀。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同時,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幫助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和人才觀,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著力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和取得的成果,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積聚工作正能量,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6.加大違規招生整治力度。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區教育局將繼續圍繞提前招生、考試招生、擇校亂收費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違規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違規的公辦學校,由區教育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對違規的民辦學校,由區教育局監督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規參與招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區教育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列入“黑名單”、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規違紀的個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直至撤職或者解除聘用關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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