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有序做好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根據《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無錫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條例》以及國家、省、市關于推進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推進實施素質教育、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規范教育收費等相關法規文件規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關于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各項要求,堅持依法治教、嚴格管理,切實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努力促進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辦、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為中小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環境,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受教育需求。
二、工作要求
1.為確保小學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初中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所有初中學校在小學畢業考試前均不得承諾和確認錄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費用,不得組織大規模的招生宣傳和咨詢活動,確需安排的涉及較多非本校學生或學生家長參加的招生咨詢等活動,要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2.堅持初中免試入學,公辦初中免試對口就近入學。所有初中學校包括公辦學校、民辦學校都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也不得以“奧數”等競賽成績或獲獎證書作為依據進行新生擇錄。市一女中、湖濱中學、梁溪中學、天一中學超常教育實驗班(以下簡稱“特色初中”),可按批準計劃和區域招生,并按規范要求進行相關術科(能力)測試,其他公辦初中全部按對口升學方案組織招生。民辦初中可以根據辦學特色和需要自主、合理設置招生范圍,可以采取能力測評、面試等方式選擇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學生,學校如需了解報名學生素質發展情況,有關小學應予以支持配合。
3.各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要確保為本地區、本單位所轄小學每個畢業生安排對口公辦初中的一個學額。學生不在規定對口初中就讀,可自主選報一所民辦初中或一所特色初中。
4.市教育局成立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負責對市區初中招生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指導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統一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小升初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強化檢查監督。
5.民辦小學畢業生要求升入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公辦初中就讀的,由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6.殘疾兒童可根據實際情況就讀特殊教育學校,或在施教區初中隨班就讀。學校要尊重殘疾兒童監護人的選擇,不得拒收。涉及殘疾兒童殘疾類別、殘疾程度認定,應以縣級以上教育、衛生、殘疾人工作部門指定的有資質專業機構確認或評估鑒定為依據。
三、具體安排
1.6月上中旬,市教育局根據今年市區初中生源情況,在各有關初中申報的基礎上,確定各民辦初中、特色初中招生計劃。
2.6月中旬,市教育局公布公辦初中招生對口方案和各民辦初中、特色初中招生計劃。
3.6月18日至19日,各小學組織畢業考試。畢業考試成績由各小學在閱卷結束后及時通知學生和家長。
4.6月20日起,各民辦初中、特色初中接受學生和家長咨詢,民辦初中組織學生能力測評或面試,特色初中經批準可規范組織相關術科(能力)測試。
5.6月20日至28日,家長登陸無錫教育網(http://mbzs.wxjy.com.cn)辦理民辦初中、特色初中網上報名手續。
6.6月30日起,各民辦初中、特色初中統一在網上自主錄取,并通知學生、家長辦理報到確認手續。選報民辦初中同時兼報特色初中的學生,如被兩所學校同時錄取,由學生和家長自主選擇學校。
7.7月6日至7日,各民辦初中和特色初中按照網上錄取名單,到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設在無錫市蠡園中學內)領取新生材料。
8.7月12日,各公辦初中到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領取新生材料。
四、相關政策
1.外來人員子女入學,按《無錫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無錫市人民政府令第103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做好無錫市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錫政辦發〔2012〕171號)精神辦理。持有無錫市居住證的外來人員,其隨帶子女按照無錫市戶籍居民子女入學政策入學;持有暫住證(其他相關證件)的外來人員,可為其隨帶子女向所在地公辦學校申請入學,由各地和相關學校視情安排。
2.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駐錫部隊干部隨軍隨調家屬子女就業就學工作的意見》(錫政辦發〔2008〕7號)精神辦理。
3.港澳臺商子女入學,按《市教育局、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在錫臺商子女入學問題的若干意見》(錫教發〔2006〕180號)精神辦理。
4.院士或國家級專家的子女(含第三代)入學,按我市《落實在錫院士和國家級專家有關待遇的實施細則》(錫委知辦〔2002〕3號)精神辦理。
5.市區引進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的隨歸子女入學,按我市《<關于進一步吸引和用好優秀人才的試行規定>的實施細則》(錫委辦發〔2007〕84號)和《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無錫市引進領軍型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才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530”企業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錫政辦發〔2009〕]151號)精神辦理。
6.外地以柔性流動方式來市區就業人才子女入學,按《無錫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辦法》(錫委辦發〔2003〕5號)精神辦理。
7.在錫集體戶籍人員子女入學,由集體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實際常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指定施教區安排入學,已購商品房或有明確產權房、使用權房的,也可按房產地施教區入學。
8.見義勇為人員子女入學,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13〕258號)精神辦理。
五、其他事項
1.各區教育局、市學校管理中心、各招生學校要切實優化工作服務,認真做好招生政策、程序的宣傳解釋工作,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切實規范招生行為,及時妥善解決招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主動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開對口升學方案、招生計劃、程序時間、辦學條件以及工作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等信息,熱情接待家長來訪,自覺接受上級教育行政、督導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積極營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圍。
2.各地各校要繼續采取有力措施,堅持多管齊下,著力解決過度“擇!眴栴}。要認真貫徹實施《無錫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條例》,認真落實《江蘇省義務教育學,F代化辦學標準》,確保學校辦學規模與辦學條件相適應,堅決制止不惜降低辦學標準過度“擇!钡默F象。要合理調整初中對口招生方案,實行標準班額辦學,原則上初中班額不超過45人,外來人員子女較集中的學校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要大力推動區域內優質學校、普通學校結對共建、集團化辦學,完善校長教師交流制度,探索實施學區化管理,辦好每一所學校,進一步縮小校際之間辦學水平差距,確保每所公辦學!皳裥!鄙壤刂圃谡猩倲档10%以內。
3.小學畢業生升學后,確有特殊困難且符合正常轉學條件的,應盡力幫助解決,經雙方學校及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辦理轉學手續。
4.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中小學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確保“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新生入學后,各區教育局、市學校管理中心負責將小學畢業生電子檔案移交對口初中學校,初中學校負責在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并逐步完善學籍檔案。各初中學校根據新生名冊發送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初中學校報到。任何學校均不得接收不具備規范學籍手續的學生。
5.各初中學校要自覺貫徹執行省、市相關規定,嚴格規范初中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嚴禁學校以實驗班、強化班、創新班、聯合辦班等名義違規招生和分設重點班、非重點班,嚴禁學校在小學畢業考試前組織招生,嚴禁學校組織招收小學非畢業年級學生,嚴禁公辦學?缡┙虆^組織招生。
6.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義務教育的收費政策規定,切實強化對學校收費行為的監管,規范學校和相關單位接受社會組織、個人捐贈的行為,禁止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費用。除經市物價部門核準的代辦性、服務性收費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實行公示,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烈士子女、解放軍邊防指戰員子女、殘疾人子女應適當減免收費。
7.各民辦初中和特色初中組織招生宣傳必須實事求是,不得以虛假不實信息誤導學生、家長,招生簡章和特色初中辦學實施方案應報市教育局備案。特色初中招生錄取標準以及錄取新生名單須公開公示,接受監督。
8.市區中招堅持實行初中學生須在學籍所在學校讀滿3年,才能獲得學籍所在學校熱門普通高中招生分配指標的資格條件。市區熱門普通高中招生實行除自主招生和統招計劃外的招生指標全分配,招生指標分配數按各初中學校參加中考人數,參考各校規范辦學、素質教育情況和辦學水平并兼顧地域因素確定。
江陰、宜興兩市初中招生工作參照本意見精神執行。
2019年廣東省小學初中必須
時間:2023-09-14 06:0:242019年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小
時間:2023-09-15 21:0:392019年蘇州小升初注冊改革
時間:2023-09-14 11:0:032019年重慶一外小升初招生
時間:2023-09-20 1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