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義務教育階段首次實行電腦分班新疆網訊(記者陳彥仿報道)起,烏魯木齊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開始實行電腦分班,非正常渠道入學學生,將“無班可分”。
5月13日,烏魯木齊市教育局透露,今年,在首府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即一年級和初一年級,將實行電腦分班,也就是所謂的“陽光編班”,所有學區內學生信息將提前進入學校電腦,隨機分班。決不允許再出現“快慢班”。
,小升初人數為3.04萬人,小學新生入學人數預計為3萬余人。
市教育局局長劉劍表示,首府實行學區制度近20年,但每年還有學生通過非正常手段擇校。今年將對此類學生學籍實行“史上最嚴管理”制度,也就是擇校學生不能取得學籍,學籍會放在他們學區內學校。在“陽光編班”時,按照學籍分配,沒有學籍的學生將編不進新班,只能回到他們應該所入學的學校編班。這一過程,我們也將請學生、家長代表、行風評議員、媒體等進行監督,并接受全社會舉報。
同時,市教育局還公布了《烏魯木齊市初中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劉劍說,今年首次對個別位于區(縣)之間交叉地區的小學畢業生入學單獨處理,此類學生可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市教育局協調解決。
《規定》要求,初中招生以小學畢業生的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具有烏魯木齊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必須與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同一戶籍,戶主必須是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所持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房產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的戶址必須與戶籍一致。并且同一戶籍和地址三年內只能有一名(含符合政策多子女)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產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租賃合同,所租住房屋應為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惟一居住地。
小學畢業生與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無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分戶,且戶籍中注明小學畢業生為世居,沒有遷入遷出記錄,戶主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該地址為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惟一居住地,并出具相關的證明。
烏魯木齊市常住戶戶籍在6月1日前遷入,按學區分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將按照初中招生學校的學區進行分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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