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火災
電氣火災,除少數是設備上的原因外,大多數是人為的因素造成的。學校由于學生的因素,引起的電氣火災的原因主要如下:
1、違章用電:學校的建筑物供電線路、供電設備,都是按照實際使用情況設計的,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飯鍋、電吹風、電熱水瓶等,使供電線路過載發熱,加速線路老化而起火。如2001年9月10日,某學校5號男生樓403室一名學生在宿舍內使用電熱水瓶,插上電源插頭后,電源線拖在被子上,這時有同學找他有事,人就離開了宿舍,過了一段時間,發現宿舍往窗外冒煙,原因系線路超負荷,線路發熱,絕緣層熔化,造成線路短路起火,低燃點的被子靠近線路,助長了燃燒。
違章加粗保險絲或用鐵絲、銅絲代替保險絲,會造成線路超負荷,短路時不能熔斷引起線路燃燒;違章亂拉亂接電線,容易損傷線路絕緣層,引起線路短路和觸電事故。因此,學生要遵守學校規定,不在學生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加粗保險絲、亂拉亂接等違章用電,避免火災的發生。
2、使用電器不當:如60W以上的燈泡靠近紙等可燃物,長時間烘烤易起火;充電器長時間充電,又被衣被覆蓋,散熱不良,也能引起燃燒;過于自信使用電器也能引起火災。如使用交直流兩用不帶交流開關的錄音機,總以為錄音機開關已關,實質上交流還在工作,關的直流而已,長時間電源變壓器在工作,使變壓器的絕緣下減,變壓器聚熱引起燃燒。
定時供電或因故障而停電引起火災。例如某學生使用電吹風時,突然停電,電源插頭未撥,就離開宿舍,來電時又沒有回宿舍,電吹風較長時間工作,引起火災。因此,學生在電器使用完畢或停電時,都必須關斷電源。
違反實驗室操作規程 學生在實驗中用火用電用危險物品時,若違反規程規定,也能引起火災。如有電感的實驗設備在使用時用物品覆蓋在散熱孔上,使設備聚熱,導致設備燃燒;用火時,周圍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飛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燒;化學實驗時,將相互抵觸的化學試劑混在一起,試驗溫度過高或操作不當,也能引起火災事故。特別不按操作規程實驗是極易發生火災事故,例1999年11月30日某大學材料學院反應擠出研究室,大學生進行化學實驗時,用可溶劑清洗后未涼干,就放進烘箱,同時烘箱的排風分流未開,使可燃溶劑到達爆炸極限而爆炸,加上周圍又有許多的可燃試劑,爆炸后又引起燃燒,其根本原因是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如果按操作規程進行試驗,就不可能發生爆炸燃燒事故。
小學生119消防安全手抄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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