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最受關注之一是五險一金,很多人都還不清楚五險一金到底是什么?寧波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寧波五險一金究竟有什么用?寧波交完五險一金對我有沒什么好處?寧波五險一金一般至少要交滿15年,才能在退休之后領導退休金,所以想拿養老金的人請務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開始交。小面小編對寧波五險一金做了簡略的分析,希望能讓大家對五險一金有更好的理解。
五險一金比例 | 蘭州 | 合肥 | 烏魯木齊 |
紹興 | 中山 | 臺州 | 保定 |
惠州 | 煙臺 | 成都 | 太原 |
徐州 | 金華 | 南通 | 南昌 |
貴陽 | 南寧 | 泉州 | 常州 |
石家莊 | 長春 | 溫州 | 濟南 |
哈爾濱 | 福州 | 佛山 | 廈門 |
大連 | 昆明 | 無錫 | 東莞 |
寧波 | 青島 | 沈陽 | 長沙 |
鄭州 | 南京 | 天津 | 西安 |
蘇州 | 武漢 | 重慶 | 杭州 |
廣州 | 深圳 | 北京 | 上海 |
一、寧波五險一金繳費比例一覽
1、適用于參保企業:
基本養老保險:單位??14%;個人??8%;
基本醫療保險:單位??(8.5+0.5)%;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5%;
生育保險:單位??0.7%;個人??不承擔;
工傷保險:單位??浮動費率;個人??不承擔;
公積金:單位??5%~12%;個人??5%~12%;
2、適用于參保個體工商戶:
基本養老保險:單位??10%;個人??8%;
基本醫療保險:單位??(8.5+0.5)%;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5%;
生育保險:單位??0.7%;個人??不承擔;
工傷保險:單位??浮動費率;個人??不承擔;
3、適用于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18%;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10.5+0.5)%;
住院醫療保險:個人??(4.5+1)%
二、政策解讀
1.寧波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調整
繳費基數申報時間: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3日
繳費基數核定辦法: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5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平均工資水平高于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準核定;月平均工資水平低于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核定。
從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比例實行臨時性下調,費率由1.5%降為1%。本次費率調整后,參保單位按照本單位繳費基數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按照繳費基數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中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暫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從今年6月1日起,各參保單位根據本單位繳費基數申報數據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納社保費款項,自由職業者(含靈活就業人員)根據本通告第二條第二款明確的應繳基數(或自主申報數)及時在繳費帳戶中存入相應的款項。
本通告涉及有關法規文件以及社會保險各險種的繳費比例和基數確定標準,可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閱。
2.寧波公積金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調整
一年一度的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月,從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寧波市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下限和上限都有不同程度提高,頂格繳存的單位,職工月公積金支出將增276元。
此外,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對于上年度虧損的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在上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基礎上再降低繳存比例或暫緩一年繳存住房公積金。
職工每月公積金支出最多比上年度增加276元。所謂公積金繳存基數,一般為職工本人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職工每個月要繳多少公積金,按照“月公積金繳存額=新的繳存基數x繳存比例”的公式,就能算出來了。
《關于調整寧波市市區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提出:從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所有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均應以職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5%-12%的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同一單位職工適用同一繳存比例)。
相比往年,調整方案對月繳存基數的上限和下限都有所提高。月繳存基數:7月1日開始,職工2015年度月平均工資在寧波市市區最低工資標準(1860元)及其以上的按實計繳,高于28615元的,按28615元計繳。上一年度,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設定為1650元-26315元。也就是說,下月起,最低和最高月繳存基數將分別提高210元和2300元。月繳存額:這意味著,參照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職工,如果繳存比例按照12%計算,每月公積金將提高到223元,比上一年度提高25元。而對于按照28615元的月繳存基數頂格交納公積金的單位,職工每月的公積金繳存額將提高到3434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76元。
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對于經營困難單位,本次調整方案也在暫緩繳存方面作出了傾斜。上一年度,連續虧損三年以上的經營困難單位,才可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而按照本次調整方案,上年度虧損的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就可以在上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基礎上再降低繳存比例或暫緩一年繳存住房公積金。
不過,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須經職代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此外,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經職工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準,職工個人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但職工所在單位應按照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免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為一年。到期后,符合條件需要繼續緩繳和個人免繳的,應當按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上述申請受理時間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申請資料領取和申請受理地點:寧波市解放南路166號三樓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咨詢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