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很多江蘇小伙伴不知道江蘇五險一金繳納標準以及最低標準,本文小編帶你一起了解關于江蘇五險一金繳納標準2018,江蘇五險一金最低標準系數的知識,僅供參考,具體以官方發布數據為準。
一、江蘇社保繳納比例及基數
1、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大病保險10元
失業保險:從8月1日至12月31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從3%下降為2%,其中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2%下降為1。5%,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1%下降為0。5%。
工傷保險:單位0。5%,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費
2、社保繳費基數
從9月1日起,南京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從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從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繳費基數的上調,也意味著個人社保費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詳細的調整辦法: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區,下同)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為2400元,上限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區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為2160元,上限為16200元。
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8元。調整后的繳費工資上下限及繳費標準從9月1日起執行。
二、江蘇公積金繳存比例及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進行核定調整。度繳存基數為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南京市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16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待有關部門公布后另行通知)。職工工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資總額組成和本市的工資總額規定確定。
1998年12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新職工,其住房補貼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同步調整,補貼政策執行省市房改部門的有關規定。
南京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12%,根據單位性質的不同,繳存比例分為三種:首先是機關及事業單位,其繳存比例為單位及個人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臺商的企業,單位及個人各占10%-12%;第三種是包括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單位與個人各占8%-12%。
新調整后的最高繳存基數為16200元,按照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1:1計算,職工公積金賬戶每月的繳存金額上限可以達到3888元(16200元×12%×2),由于最低工資標準尚未公布,按照去年執行的話,職工每月最低繳存額為236。8元(1480元×8%×2)。與去年南京公積金的個人最高繳存3648元相比,今年增加了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