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出臺,上調水平為2013年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廳養老處處長陳克旗做客本報“市民有約”,接聽市民熱線,獨家解讀關于此次政策調整的相關問題。9點半到11點期間,電話響個不停,不少讀者咨詢了關于繳費年限等熱點問題。
麻城讀者梁先生打進電話稱,他以前在某企業工作多年并交納了養老保險,后來企業倒閉他3年后再次就業,中間欠費三年。中斷年限能否補繳,繳滿15年能否不再繳納?
對于這一情況,陳克旗處長解釋稱,如果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中斷工齡后不能補繳“欠費時段”,只能按照再次繳費的時間繼續計算,如果屬于靈活就業人員是可以補繳的。中斷會影響待遇領取的額度情況,因此市民應該按時連續繳納。
另外,陳處長還表示,繳滿15年就夠了是一個誤區,繳滿15年是按月領取養老金一個最基本年限,梁先生還是應該繼續繳費。因為繳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昨日,武昌市民李阿姨打進熱線電話咨詢,在今年的分段調整政策中,她是屬于1995年至2005年的調整范圍,當年企業改制減員時提前退休,這類人員傾斜力度能否大一些?
陳克旗處長告訴李阿姨,對退休早、年齡大的退休人員反映待遇偏低的情況,在制定相關政策時一直非常重視這個問題。
據介紹,主要采取兩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調的定額調整上,以1996年、2006年兩次計發辦法重大改革為時間節點,按照退休時間劃分三個檔次,分梯次調整;二是加大高齡人員傾斜力度,對70周歲、80周歲以上人員,傾斜金額從去年的30元、40元分別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會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量向年齡大、退休早的人群傾斜。
不少退休人員致電本報市民熱線咨詢,養老金上調后,到底能多領多少養老金?
家住武昌的80歲劉爹爹打進熱線,他1951年參加工作,有38年零1個月的工齡。
陳克旗以其為例,算出增加金額:增加金額應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工齡不滿一年按一年處理)=221元,劉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此項加20元,最后,劉爹爹符合年滿80周歲條件,再加上70元。累計所有后,劉爹爹最終每月可以增領311元。
陳處長表示,今年1-4月的待遇會在5月份一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