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社?梢匝a交嗎,廈門市社保補繳流程政策金額材料
廈門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接續辦理須知,如何辦理廈門社保政策性補繳,異地工作調入廈門的參保人員須辦理社會保險基金關系轉移。http://wwww.gaokaohelp.com
參保人員離廈辦理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基金轉出手續須知
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接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流動到我市城鎮單位就業并登記參保的人員(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續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應加蓋轉入參保單位的公章);
2、原參保地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4、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委托代辦的需提供《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戶籍遷入我市,并以本市戶籍人員身份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續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現有轉入參保單位的應加蓋公章);
2、原參保地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4、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經廈門市委組織、勞動人事部門批準調入的人員需提供組織部或人事局出具的干部或人事關系介紹信,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工人調動通知》;經批準調入行業統籌單位的人員需提供人事局出具的人事關系調動審批表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工人調動通知》以及人事關系介紹信(原件和復印件);
6、調入(或遷入)時超過規定年齡的,可申請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填寫
申請表一式兩份;
7、委托代辦的需提供《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接續
1、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現有轉入參保單位的應加蓋公章);
2、原參保地提供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3、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4、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經廈門市委組織、勞動人事部門批準調入的人員需提供組織部或人事局出具的干部或人事關系介紹信,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工人調動通知》;行業統籌單位需提供人事局出具的人事關系調動審批表、人事關系介紹信(原件和復印件);
6、委托代辦的需提供《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辦理的相關規定及時間
1、參保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須在用人單位向地稅部門申報繳費并到賬的次月10日后的正常工作日前來辦理;
2、辦理地點:市、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市社保中心辦理部門為個賬科柜臺);
3、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注:隨軍家屬社會保險轉入接續暫停辦理,等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相關政策!
如何辦理廈門社保政策性補繳
一、參保職工養老保險不足年限補繳:
(一)、原固定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1989年后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滿十年一次性補繳滿十年
1.填寫一式三份《廈門市原固定工參保人員一次性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帳單》,至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確認實際繳費年限、核算補繳月數及補繳金額;
2.持《申請表》、職工本人檔案、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帳單》等相關材料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處審核;
3、持審核后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至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打印補繳單據《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方稅務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需加蓋受理銀行的業務章)及辦理退休的相關材料,于當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養老科或所管轄的區社保相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二)、非原固定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2000年6月30日以前參加我市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十年可一次性補足十五年:
1、填寫一式三份《廈門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不足繳費年限補繳申請表》;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帳單》,至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核算補繳月數、補繳金額;
2、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打印補繳單據《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方稅務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3、持地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需加蓋受理銀行的業務章)及辦理退休的相關材料,于當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養老科或所管轄的區社保相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三)農場人員養老退休不足年限補繳
1、填寫一式三份《廈門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不足繳費年限補繳申請表》;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帳單》,至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核算需補繳金額(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最低社會平均工資,繳費費率為22%);
2、至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打印補繳單據《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方稅務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3、持地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需加蓋受理銀行的業務章)及辦理退休的相關材料,于當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養老科或所管轄的區社保相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二、參保職工辦理退休后醫療保險不足年限補繳
已辦理養老退休手續,且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一次性辦理醫保不足年限的補繳
1、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經勞動或人事部門批準退休的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至養老科審核確認需補繳的年限、月數;
2、至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核算需補繳金額,其中符合以下三種情況的人員可以按社平工資60%補繳醫保的主要有:
(1)享受社會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2)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
(3)退休金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退休人員
上述人員屬于享受社會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及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退休金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退休人員需提供《廈門市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審核表》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需交于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打印《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方稅務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需加蓋受理銀行的業務章)及辦理退休的相關材料,于當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養老科或所管轄的區社保相關部門辦理在職轉退休手續。
三、廈門事業單位離職補繳
1、解除人事關系的參保職工,1997年6月30日之前參加工作的,應自1997年7月1日起至離職當月止補繳個人賬戶養老金及利息;1997年7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應自參加工作之日起離職當月止補繳。需根據廈勞社【2004】347號文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公務員局出具《廈門市事業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證明》;
(2)經主管局人事部門出具其為原編內人員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社保中心領導審批;
3、至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打印補繳單據《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稅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辦理地點:市社保中心個人帳戶管理科柜臺
咨詢電話:12333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
異地工作調入廈門的參保人員須辦理社會保險基金關系轉移
一、申辦者視不同情況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經廈門市級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
1、2006年1月1日前轉入的人員需提供廈門市市級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及市教育局的調令或調動通知;
※注:①市教育局的調令是針對我市教育事業單位在編制內接收的師范類畢業生、從外地教育系統調入的教師;②屬于被重新錄用的人員,須提供市人事局關于同意保留其干部身份的通知或關于同意重新錄用的通知,同意其原繳費年限和重新就業后的繳費年限予以合并計算的方可辦理確認劃撥手續,否則將已轉入基金退回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
2、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及繳費明細表、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特殊情況需提供養老保險手冊或養老保險對賬單;
3、需轉移的個人帳戶基金已轉入我中心銀行帳戶,且賬目清楚;
4、已在廈門市以本市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5、超齡人員已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并提供繳費核定通知單和地稅繳費回單;
(二)本市人員異地就業的:
1、2006年1月1日前轉入的人員需提供廈門市戶籍證明;
2、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及繳費明細表、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轉移表,特殊情況需提供養老保險手冊或養老保險對賬單;
3、需轉移的個人帳戶基金已轉入廈門市社保中心銀行帳戶,且賬目清楚。
(三)退出現役軍人安置進本市其配偶隨同安置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2006年1月1日前轉入的人員需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干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或轉業證明及戶籍證明;
2、2006年1月1日前轉入的人員需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及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證明;
3、退出現役軍人配偶在部隊參保前已在異地參加過養老保險并將養老保險轉移到部隊的,須提供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市級人事、勞動部門的調動通知)及從異地轉移到部隊的基金轉移手續;
4、退出現役軍人配偶在部隊參保前已在本市參保養老保險并已轉移到部隊的,須提供養老保險從本市轉移到部隊的基金轉移手續;
5、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轉移表及繳費明細表、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轉移表;
6、需轉移的個人賬戶基金已轉入我中心銀行賬戶,且賬目清楚;
7、已在廈門市以本市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8、超齡人員已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并提供繳費核定通知單和地稅繳費回單。
二、辦理的相關規定及時間
1、參保人員到所在地的市、區社保中心辦理(市社保中心到個人賬戶科辦理);
2、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參保人員離廈辦理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基金轉出手續須知
一、應提供的相關材料
1.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社會保障卡;
3. 養老保險手冊和養老保險對賬單(本市人員須提供2006年7月份之前的對賬單,外來人員須提供2004年7月份之前的對賬單)。
二、辦理的相關規定及時間
1. 參保人員轉出社會保險須在用人單位向地稅部門申報停保的次月10日后的正常工作日前來辦理;
2. 如果參保人員在離廈當月辦理地稅減退,因繳費未到賬原因不能立即辦理轉移手續的,可在離廈前辦理委托代辦手續。提供委托手續的材料如下: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出示當事人的委托書,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的廈門地區銀聯卡。
3. 辦理地點:市、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市社保中心辦理部門為個賬科柜臺)!
4.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