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住建部推公積金異地貸款 實操層面或面臨問題
今天上午,住建部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職責分工及辦理流程,公積金異地貸款有了操作細則。
早在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曾經出臺政策,要求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但是相關細則一直沒有出臺。9月15日這一細則終于出臺,公積金繳存人要到異地貸款買房的,只要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書面證明即可。
通知指出,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并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后管理工作,并承擔貸款風險。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對此,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在實際操作層面執行難度非常大。但一定程度上,對三、四線城市可能帶來利好。
張大偉表示,公積金目前全國的普遍最大問題是額度問題,目前公積金首套二套的政策都已經是歷史最寬松。但想達到首付2成,對于目前的公積金額度來說根本不可能!氨热绫本┒紫揞~只有80萬,這種情況下,首付5成都很難買到住宅!
除此之外,對于不同城市來說,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不同的。“如果是大城市工作小城市購房,實際并不一定能按照大城市繳存的比例貸款。而如果在小城市工作去大城市購房,公積金額度又太少!睆埓髠フf道,“另外因為涉及到兩個城市的互認,對于很多開發商和二手房房主來說,是否接受仍待考證!
公積金異地使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現在在一、二線繳存但買不起當地住宅的年輕人,回原籍購買,所以對于三、四線城市來說,這一政策可以說是利好。
“在一、二線城市繳存公積金但買不起當地住宅的年輕人,可能會回原籍購買,所以對于三、四線城市來說,這是利好的一面! 張大偉說。
通知全文: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落實《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要求,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一)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并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后管理工作,并承擔貸款風險。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二、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三、相關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監督。各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抓緊出臺異地貸款業務細則,確保異地貸款業務有序開展。
(二)異地貸款業務繳存信息核實聯系人要盡職盡責。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認真核實相關信息。如信息核實聯系人、聯系方式有變動,請以書面形式,及時報我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予以更新。
(三)我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各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積金中心要按照異地貸款政策要求,抓緊開展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流程,適應全國異地貸款業務信息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