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統計局日前公布數據顯示,上海200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34707元,月平均工資為2892元,比2006年增長17.4%。 隨之而來的是,2008年度上海市社保金個人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也從本月起有所調整。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圖示
那么,對于廣大勞動者來說,自己的養老保險金該怎么繳費?該如何計發?今后,又按什么標準領取?
對此,記者聯系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請相關人士做出權威解答。
什么是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1、上海城鎮養老保險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答:上海市城鎮養老保險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城鎮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人員、退休人員,還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人員、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非全日制勞動者、失業人員以及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專職人員等。
2、上海市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從何時開始建立的?
答:1993年本市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建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自1993年1月1日起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自參加工作的當月或者次月起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3、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有哪些?
答:個人賬戶的建立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由工資發放單位向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個人的工資收入等基礎數據。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1992年底前連續工齡、個人首次繳費時間、個人繳費基數、繳費月數、記賬利率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
4、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查詢?
答:參保人員可以通過以下渠道查詢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情況:一是撥打上海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二是登錄上海勞動保障服務網;三是到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咨詢。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1、單位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如何確定?
答: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每年隨著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的變化,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也予以相應調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的時間為每一年度的4月份。
2、養老保險的基數有上、下限規定嗎?最新的上、下限金額是多少?
答:從1998年4月1日起,繳費基數的上限設定在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高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60%的,按60%確定繳費基數,并按四舍五入原則先進到角再進到元。
最新公布的2007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是2892元,比2006年增長了17.4%。養老保險的基數上限提高到2892元×300%=8676元,下限提高到2892元×60%=1735元。
【舉例】供職于某外企的張先生2007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2萬元。由于張先生的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了8676元的養老保險基數上限,他的養老保險基數按照8676元計算,而不能按照他的實際月平均收入2萬元計算。
【舉例】某超市員工黃阿姨2007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是1500元,沒有達到養老保險基數1735元的下限。但按照規定,她的養老保險基數按照1735元執行。如果企業按照黃阿姨的實際工資1500元為其交納養老保險,則是沒有足額繳納。
3、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是多少?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是多少?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的比例是多少?
答: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22%,其中3%記入個人賬戶,19%納入社會統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8%,全部計入個人賬戶。記入個人賬戶的金額是本人繳費基數的11%。
【舉例】在某國企工作的張女士2007年度月平均工資是5000元,則單位每月為她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5000元×22%=1100元,她個人每月要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是5000元×8%=400元。張女士每月個人養老賬戶增加的金額是5000元×11%=550元,其中包括個人繳納的400元和單位繳納的150元。單位繳納的其余950元納入社會統籌。
4、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非正規(公益性)勞動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答:本市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30%。其中,個體工商戶業主為本人和幫工繳費的比例為22%,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及其幫工的繳費比例為8%。
非正規(公益性)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可按本人上年度實際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為30%。
自由職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和比例原則上參照本市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的規定執行。
5、職工如果發現單位沒有按時或者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可以通過什么渠道維護自身權益?
答: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勞動法》規定,如因執行國家有關保險等的規定發生爭議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1、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答: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跨統籌轉移,二是在本市統籌范圍內流動。
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時,根據國家規定,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檔案、個人賬戶中1997年12月底之前個人繳費部分的累計本息和1998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累計本息。本市結合實際情況規定,1993年1月1日以后,職工由外省市調入本市企業時,轉移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檔案,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中1998年1月1日之前(199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至少應包括1996、1997兩年)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以及1998年1月1日起按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計算的繳費額累計本息。
對于參保人員原單位所在地區實行個人繳費起步時間晚于本市或繳費比例低于本市的,在調入本市單位半年內,經本人申請,可以補繳其在1993年至1997年按本市規定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員在本市統籌范圍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不轉移基金。其中,變動工作單位的,個人賬戶隨同本人轉移;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失業的,賬戶轉至原單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重新就業的,從就業之月起賬戶轉入新單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審核后繼續記賬。
2、在什么情況下養老保險關系應該終止?
答:參保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出國(境)定居或者參保人員死亡的,以及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養老保險關系應當終止。
養老金如何領取
1、城鎮退休(職)人員,月養老金(生活費)最低標準各是多少?
答:目前城鎮退休人員月養老金最低標準為460元,退職人員月生活費最低為414元。
2、一般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什么?
答:城鎮企業在職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從事管理和技術工作年滿55周歲,直接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年滿50周歲(不包括事業單位在編的干部身份女職工),且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
3、失業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什么?
答:原在本市城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建立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城鎮戶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到達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
4、本市居民可否異地領取養老金?
答:目前本市養老金主要通過郵局和銀行發放。如果本市退休人員,退休后到外省市居住,其養老金可以通過郵匯的形式發放。
5、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和1993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且在2006年1月1日以后按企業辦法退休后,養老金分別如何計發?
答: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記賬年限)累計滿15年;攫B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其中: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不滿1年的,每個剩余月相應增加0.083%。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為:“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1993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攫B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其中: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不滿1年的,每個剩余月相應增加0.083%。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