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變遷
從時間上看,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變遷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1987-1999年實行的以農民單方繳費為主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階段;二是2009年開始試點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階段,三是2月開始推進的將新農保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構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工作。
2.1老農保制度的建立與失敗
改革開放以及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實施之后,隨著農村集體經濟的沒落,集體分配和五保戶供養制度逐漸失去經濟來源;而勞動力流動、農村家庭規模小型化等問題的出現,也導致家庭養老這一農村主要養老模式的地位開始松動。很長一段時間內,養老保險制度是農村工作中的一個空白。在這種情形下,地方政府開始了對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自主探索。20世紀80年代初,上海嘉定縣就開始了社區養老實驗。民政部也于1987年在經濟較發達的地區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
直到1992年,民政部才在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出臺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