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養老金省級統籌方案終于出臺。昨日從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獲悉,廣東省政府日前印發省內養老金流轉統籌方案,提出了分步實施的工作計劃,先實行調劑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省級統籌,逐步過渡,最終實現統收統支的省級統籌。
由廣東省政府印發的《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方案》提出了“分步實施”的工作計劃,即先實行調劑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省級統籌,逐步過渡,最終實現統收統支的省級統籌。按照方案部署,全省性養老保險政策由省人民政府或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各地級以上市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由市級政府或市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報省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后全市統一執行。
方案擬逐步統一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按照各地級以上市范圍內統籌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逐步調整,3年左右全省基本統一繳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