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國家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開始從字面落向實處。根據20底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一些地方開始從政府、企業和個人三個層面改變養老保險的繳費和發放辦法。1月19日,勞動保障部新聞發言人胡曉義表示,經國務院批準,天津、上海、山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8個省區市被列為2006年進行擴大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的新地區。
如果國務院的決定能被全面落實,對民眾來說無疑是個福音。讓我們首先來認識一下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義所在。
過去,我國養老保險采取企業和個人雙重繳納、政府補貼的集資辦法,所收繳的費用用于向退休職工發放養老金,這種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部分。按照過去的政策規定,只有企業的正式職工才能享受養老保險,同時,無論個人繳費年限長短,養老金的發放都是定量的。
舊政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參與養老保險者的范圍被人為限制,很多并非企業正式員工的就業人員(比如個體經營者、流動性較大的勞務人員等)無法參加養老保險。由于養老保險金有相當一部分來源國家財政撥款補貼,限制這些就業人員參與養老保險,就等于制造了國民之間的不平衡;二是繳費數額的多少,并沒有和最終能享受到的保險待遇掛起鉤來。這樣就無法調動參保人員的繳費積極性,使養老保險金賬戶難以得到健康擴張。
此次國務院改革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恰恰是從上述兩個弊端環節著手進行的。一方面,國務院要求擴大參保人員范圍,使養老保險能夠覆蓋到廣大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另一方面,改革發放養老金的辦法,實行多繳多得。與此同時,國務院也從保障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入手,提出加強征收、完善企業年金制度、提高統籌層次、建立有據可查流轉方便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定期增加養老金等一系列制度。這些制度,實際上就是從收和支兩條線上對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收的方面,促使政府、企業和個人都能更積極自覺地繳納養老保險資金,以便有更多的錢來向個人支付養老金;支的方面,則是確保需要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能夠及時、足額領到錢。同時,還能方便那些頻繁流動的就業人員憑自己的保險賬戶在任何地方能夠持續參與養老保險。
應該說,在這一新的養老保險制度下,更多的勞動者能夠更方便、自由地享受養老保險,享受國民經濟發展帶來的實惠。
當然,這一制度依然存在一些問題。一個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在解決了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后,廣大農村的9億農民,是否也應該享受保險。我們深知,解決這一問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困難大,不等于不需要去考慮。從長遠看,只有實現全體國民的平等社會保障,才可以說所有民眾享受了經濟上的平等。
同時,我們還要提醒廣大城鎮人員充分意識到這一新政策所帶來的積極意義并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積極響應政府的號召,從長遠著眼,積極參與養老保險,特別是那些靈活就業人員,要從解決后顧之憂的長遠考慮,迅速加入養老保險群體;二是認真核對個人繳費記錄,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自己的養老保險賬戶。過去很多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是一筆糊涂賬,繳了錢等于沒有繳,只有在落實個人賬戶的前提下,才能做到以后自由流動、及時享受保險;三是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積極繳納養老保險金,因為根據新政策,保險戶可以多繳多得,你多繳一份錢,就是給自己未來增加一份保障。
為了落實新政策,我們也呼吁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加大工作力度,政府要加強宣傳力度,用通俗易懂而不是晦澀的專業詞匯向民眾解釋養老保險新政策,同時要加強征繳和監管力度,用對未來中國負責的態度,為民眾打下社會保障的基石;企業則應從社會責任的角度,配合政府和職工,積極繳費、督促員工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