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于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系、密不可分。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在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建立的、旨在提高職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重要補充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也叫企業年金。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后,可以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為本單位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金之外的補充養老金。深圳市社保 局 補充保險中心專門辦理此項業務。它的主要特征是同企業經濟效益掛鉤,效益好時多補充,效益不好時少補充或不補充。補充養老保險強調效益,企業有充分的自主權。
市社保局規定,只有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并且上年贏利、民 主管理基礎好的企業才可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它滿足了不同層次企業的要求。對于職工來講,不論企業效益如何,都有不斷增加福利的欲望,但只有效益好的企業才 能把它變成現實。
實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也符合國際慣例。世界上多數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都推行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如美國,基本養老金提供 的養老金相當于退休前平均工資的40%,補 充養老金約為30%,大約有70%的企 業加入了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德國1975 年通過了《企業補充 養老保險法》,補充養老金相當于在職工資收入的15%,有三分之一企業參加了補充養老保險。在日本參加了厚生年金(即基礎養老金)的民營企業60%實行了 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作用
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可以提高職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職工的養老保障需求會相應提高,部分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也有提高職工福利水平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允許這類企業為其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可以滿足職工較高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2、有利于密切職工與企業的關系,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進企業發展。3、規模不斷壯大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把大量即期消費資金轉化為長期儲蓄資金,有助于促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和國民經濟的增長
需要提醒的是企業年金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按照勞動保障部《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保障部第20號令)的規定,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屬于補充養老保險金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企業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應在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的當月并入職工個人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職工個人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不得從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職工退休或出境定居按規定提取年金時,不再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