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悅童:我是北京一家文化奇跡單元的人員,今朝單元正在舉辦養老保險制度改良,8月發人為時,我們這些原才干業體例的員工開始有養老保險了。我們接待單元改良,但有一事不明:人為條上新增的養老保險繳費數額是按什么尺度計較出來的?叨教:國度法令和相干政策對此是怎么劃定的?
楊雪峰:您好,國務院《構造奇跡單元事戀職員養老保險制度改良的抉擇》中劃定,根基養老保險費由單元和小我私人配合承擔。單元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元繳費)的比例為本單元人為總額的20%,小我私人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小我私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人為的8%,由單元代扣。小我私人人為高出內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為300%以上的部門,不計入小我私人繳費人為基數;低于內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為60%的,按內地在崗職工均勻人為的60%計較小我私人繳費人為基數!(王香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