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廣州市出臺了《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步伐》,劃定對領取原城鎮晚年住民養老金的參保人,有兩個選擇,
一是憑證原城鎮晚年住民養老保險步伐繼承繳費并領取470元/月養老金,
另一個選擇是可以轉按城鄉居保步伐的尺度一次性繳費15年并享受城鄉居調養老金,但需在12月前治理,過時不再治理。
相干消息
廣州新規:養老保險欠費6個月將銷戶
繼客歲正式實驗《廣州市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實驗步伐》之后,克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印發實驗《廣州市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參保掛號和報酬申領步伐》(以下簡稱《步伐》),對參保人的參保掛號和報酬申領作出相干劃定,個中提出將在每年的4~6月治理領取養老金資格確認手續,而對付高出6個月(含6個月)的欠費,將被銷戶處理賞罰。
本年12月前仍可選擇躉繳養老保險費
按照《步伐》,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費將采納“當月審定,次月征收”的模式,委托部門金融機構代收。金融機構將于征收當月舉辦轉動批量劃扣,集團經濟組織或參保人應確保銀行賬戶資金豐裕。如集團經濟組織或參保人銀行賬戶資金不敷,高出當月月尾仍未樂成扣繳當月應繳養老保險費的,將作為欠繳養老保險費處理賞罰;對高出6個月(含6個月)的欠費,將視為應繳未繳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包辦機構作核銷處理賞罰。
按照《步伐》,參保人也可在本年12月前,選擇按本步伐劃定躉繳不高出15年的養老保險費后計發養老金,原城鎮晚年住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退回給參保人。參保人選擇按本步伐參保后,將不得再次改觀。而選擇按年/季度繳費的參保人,應在治理參保的次月將今年/季度的社保費存入銀行賬戶,同時選擇自動續期的參保人應在每年1月/每季度第1個月將每年/每季度養老保險費存入銀行賬戶。
每年4~6月治理領取養老金資格確認手續
而對付報酬的發放題目,《步伐》提出,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養老金將通過金融機構實施社會化發放,社會保險包辦機構在每月18日前將當月的養老金發至參保人銀行賬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職員應按省、市的相干劃定,在每年的4~6月治理領取養老金資格確認手續。集團經濟組織或參保人本人應提供資格確認所需的相干原料,到所屬的社會保險包辦機構治理資格確認手續。對付未按劃定治理領取養老金資格確認手續的職員,社會保險包辦機構將從昔時的7月起停息發放其養老金;補辦確認手續后,社會保險包辦機構從補辦的次月起正常發放養老金,原停息發放的養老金一并補發。
●對高出6個月(含6個月)的欠費,將視為應繳未繳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包辦機構作核銷處理賞罰。
●參保人可在本年12月前,選擇按本步伐劃定躉繳不高出15年的養老保險費后計發養老金,原城鎮晚年住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退回給參保人。
●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職員應按省、市的相干劃定,在每年的4~6月治理領取養老金資格確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