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失地養老保險
pincai網小編先容,失地農夫是指因當局同一征收農村集團土地而導致失去所有或部門土地,且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策劃權的職員。各地的農夫失地養老保險政策是紛歧樣的,可以向內地的社保局具體咨詢!
參保的詳細步伐
(一)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男不滿65周歲、女不滿60周歲,經本人書面申請,可從2010年12月向前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年限10年(即為120個月),繳納起始年數不得早于16周歲,高中或中等以上學校結業的應從結業后起算。
(二)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男65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女60周歲以上不滿65周歲,經本人書面申請,可從2010年12月向前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年限10年(即為120個月)。若男達到70周歲、女達到65周歲時,其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在此次治理參保時,按照年數環境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所差的繳費年限。
(三)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男70周歲以上、女65周歲以上,經本人書面申請,可從2010年12月向前繳納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10年(即為120個月)。同時,可一次性補繳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5年(60個月)。
(四)被征地農夫憑證本步伐參保掛號繳費后計較繳費年限,在介入被征地農夫社會養老保險前已介入企業根基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與企業根基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持續計較。在2001年1月至2010年12月時代,已繳企業根基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此次介入被征地農夫社會養老保險年限有重疊的,本次繳費年限可從2000年12月尾向前繳納直至1996年1月止。
繳費尺度
(一)在2011年12月31日前,治理被征地農夫社會養老保險繳費10年(120個月)的尺度為28187元/人。即:
1、20之前繳費年限的,一致按20的在崗職工均勻人為60%為最低繳費基數(1048元/月)和機動就業職員繳費費率(20%)計較根基養老保險費。
2、2006年至2010年時代繳費年限的,按同年發布的最低繳費基數和機動就業職員繳費費率計較根基養老保險費。
繳費費率為20%,個中8%由被征地農夫小我私紀惻袱,12%由市、區兩級當局包袱(不含邗江)。
被征地農夫有征地個人賬戶資金的,用于沖抵小我私紀惻袱部門,不敷部門由本人一次性補足;剩余部門應用于個人補繳或續繳。失地農夫治理參保繳費手續時,應書面申請理睬對土地回征時,不再有新的要求,享受被征地農夫平等政策。地址村組土地,由地址地域以被騙局依法收回。
(二)在2011年12月31日前治理補繳根基養老保險費的,按揚州市區2011年機動就業職員最低繳費基數1794元/月,繳費費率20%,其補繳資金由本人一次性躉繳。
對男70周歲以上、女65周歲以上的被征地農夫本人需一次性補繳5年(60個月)根基養老保險費,其繳費尺度為:21480元/人。
思量年數身分,以2010年12月31日為時點,男高出70周歲、女高出65周歲的,每超1歲(12個月),其個人補繳繳費尺度遞減8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