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住民可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
假如您是切合前提的城鄉住民,那么您可以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了。
克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順應就業方法多樣化和新型城鎮化必要,進一步完美社會保險政策,淮北啟動了城鄉住民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事變。
據相識,往往未與用人單元成立勞動相關,年數在16周歲以上,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在城鎮從事機動就業的本市城鄉住民 (不含在校門生),本人自愿,可以以個別身份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但參保職員統一時刻段不得同時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
參保職員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繳費比例為20%。繳費確有堅苦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的60%--100%,由本人自主申報確定。
參保職員到達退休年數,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月領取根基養老金;不滿15年的,可憑證《實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多少劃定》有關劃定,延遲繳費至滿15年后按月領取根基養老金,也可憑證人社部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