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黃小姐問:我在市區工作多年,在單位統一參加了職工醫保,因本人很少生病,醫保個人賬戶余額也很少使用,F在,我在農村老家的親人準備來市區醫院看病,我能否使用自己的醫保個人賬戶為家人支付費用?如果可以,用不用提供相關的親屬證明?
記者就此咨詢了柳州市社保局,該局醫保待遇科負責人介紹,按照柳州市的醫保政策,從2012年3月12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范圍進一步擴大,可用于參保人員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和子女)的門診醫療費用。已經參加職工醫保,正常繳費并且沒有進行醫保門診慢性病待遇確認的參保人員,本人個人賬戶余額1500元以上的部分,或者本人有個人儲蓄賬戶(公務員適用)并且余額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支付其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或購藥費用。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無需出示親屬證明,但個人賬戶所有人必須和患者一起到醫院收費窗口刷卡繳費。個人賬戶所有人必須同時提供本人的醫療證和醫保IC卡,收費人員核對人、證、卡相符后,使用個人賬戶所有人的醫保IC卡,進入醫保收費系統,錄入患者的醫療項目,將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列入“個賬家庭支付”項目。個人賬戶所有人還必須在收費單上簽字確認。需要注意的是,個人賬戶所有人不在場的情況下,醫院將不予刷卡繳費,且為家庭成員支付的范圍僅限門診費用,住院費用并不包括在內。
此外,患者如參加了居民醫;蛐罗r合,在家人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門診費用后,不再重復享受參保(合)待遇,即其醫療費用不能再通過居民醫;蛐罗r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