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門診報銷范圍是什么?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比例又是多少?小編提醒,不同的城市,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城市案例:
南京在省內率先實行職工醫!伴T診統籌”。參保職工到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參照社區管理的醫療機構(二級及二級以下醫療機構)看病,門診費用超過1500元的,超過部分可以報銷60%;社區醫院不能治療的大病重病,經社區首診轉院后也可享受費用報銷。
根據《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市政府令第265號)、《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寧勞社醫〔2008〕11號)等文件規定,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提高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門診大病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市職工醫保門診特定項目(以下簡稱“門特”)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限額補助標準
(一)惡性腫瘤門診治療
1、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
取消原惡性腫瘤門診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以下簡稱“放化療”)六個月的時間限制;加袗盒阅[瘤的參保人員,需要門診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指靜脈或介入化學治療)的,到指定醫療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后,在指定醫療機構發生的放化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基金支付限額15萬元/年。
2、針對性藥物治療
乳腺癌和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腎癌和黑色素瘤免疫治療,惡性腫瘤口服化療、膀胱灌注、抗骨轉移或晚期鎮痛治療等參保人員,需要門診針對性藥物治療的,到指定醫療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后,自確診之日起五年內,在指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針對性藥物治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基金支付限額10萬元/年。五年后仍需繼續治療的,經指定醫療機構評估后,可延長待遇年限。
3、輔助治療
患有惡性腫瘤的參保人員,在門特定點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發生的、除放化療和針對性藥物治療以外的輔助治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提高基金支付限額到:第一至三年20000元/年;第四至五年10000元/年;第六年及以后4000元/年。
(二)慢性腎衰竭門診透析治療
慢性腎衰竭門診透析治療(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參保人員,在門特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輔助治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提高基金支付限額到12000元/年。
(三)器官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
1、藥物治療
器官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的參保人員,在門特定點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發生的抗排異藥物治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提高基金支付限額到:第一年80000元;第二年75000元;第三年70000元;第四年及以后65000元/年。同時將“驍悉”按通用名“嗎替麥考酚酯”納入抗排異藥物治療限額內統一管理。
2、輔助治療
器官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的參保人員,在門特定點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發生的輔助治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提高基金支付限額到:第一年10000元;第二年8000元;第三年6000元;第四年及以后4000元/年。
二、降低個人分擔比例
(一)門特專項治療
門特專項治療(含惡性腫瘤放化療和針對性藥物治療、慢性腎衰竭透析治療、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藥物治療)的個人分擔比例統一調整為:在職人員8%;退休(職)人員5%;70歲以上退休(職)人員4%;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0。
(二)門特輔助治療
門特輔助治療(除專項治療以外的輔助檢查、治療和用藥)的個人分擔比例統一調整為:在職人員10%;退休(職)人員7%;70歲以上退休(職)人員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0。
三、增加造血干細胞(異體)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待遇
造血干細胞(異體)移植術后需要門診抗排異治療的參保人員,術后第一年在門特定點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發生的抗排異治療費用,基金參照器官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第一年的待遇標準支付。待遇結束后仍需繼續治療的,經指定醫療機構評估后,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核登記手續,基金參照器官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對應年限待遇標準支付。
四、參保人員確診或術后的當年門特費用,基金比照第一年待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