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劉先生:我原來是吉安一家單位的職工,后單位改制辦理了停薪留職外出務工。現在的務工單位為我繳納了一份養老保險,而原單位也為我繳納了養老保險。如果我今后要回原單位上班,請問繳納的雙份保險金該如何處理?
記者跑腿:記者從吉安市人保部門獲悉,根據省里有關政策規定,辦理了停薪留職人員,應按規定繼續在原單位繳納養老保險金。因劉先生在務工所在地也參加了養老保險,屬重復繳費。重復繳費的處理辦法為,同時在兩地以上參保,存在多重賬戶并有重復繳費的人員,在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后,可與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協商,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將其他賬戶予以清理。將重復部分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本金退還,利息并入個人賬戶,相應的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蛘邊⒈H藛T在2009年12月31日前存在的多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重復繳費,可按規定辦理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