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養老用地新政 新建小區必須建社區養老用房
21日,江蘇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近期出臺的《江蘇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行說明和解讀。會上,江蘇省民政廳副廳長鈕學興表示,江蘇省將全力突破省內人多地少的現實瓶頸,全力保障老年人的人均用地。
《實施意見》要求,按照到、2020年養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總數30%。、40%。的目標,預留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各地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社會設施。對照全國的人均0.1平方米的標準,蘇版要整整多出一倍。據鈕學興透露,目前全國范圍內江蘇的老年人用地標準是最高的,面對江蘇省人多地少的現實瓶頸,這個標準的實施面臨的難度頗大,但是省內各部門會努力突破瓶頸,確保標準的實現。
除了用地指標外,《實施意見》中還提到要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以及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的土地進行保障。江蘇省發改革委服務業處處長張瑞麗表示,當前江蘇全省已經實現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全覆蓋,但和“全覆蓋”相對的是這些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普遍面臨功能弱、土地小、經費不足的問題。因此張瑞麗提出,接下來江蘇省將考慮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納入到社區建筑用房體系中,保證居家養老的順利進行。對于社會力量開辦的養老機構,據介紹也將享有和公辦養老機構一樣的土地使用政策,并可以依法使用國家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另據鈕學興介紹,如果非公辦養老機構的床位數在200、500及1000張以上的話還可以分別被列入縣、設區市和省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給予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