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海淀區啟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實施辦法,為困難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具體的補助標準為,對依托居家、社區養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失能老人、城市“三無”和農村“五!崩先、60歲以上失獨失能老人及80歲以上失獨老人,根據失能程度購買養老服務,其中輕度依賴每人每月1000元、中度依賴每人每月1200元、重度依賴每人每月1500元;對依托居家、社區養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70歲以上獨居、孤寡老人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購買養老服務;對愿意入住本區養老機構的低保、低收入家庭重度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所需的經費,由海淀區居家養老服務專項資金負擔。
符合條件的老人可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鎮)民政科提出申請,審批通過后,持《準予補助告知書》,由區民政局指定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家政服務企業提供服務。服務項目主要包括社區集中照料、入戶生活照料、家庭病床、精神慰藉四大類,包括送餐、助浴、巡診、康復鍛煉、陪送看病、衛生保潔、洗衣、陪聊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