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確定,從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難的群體適當傾斜。這是我國連續第10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按照人社部統計數據,全國至少有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將因此受益。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經過“十連漲”之后,已從20的每月人均700元提升到超過2000元,這一普惠政策有助于改善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然而,盡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連年增長,也只能維持基本日常開支。從長遠來看,企業養老金與物價和經濟總量相適應而繼續上調,將是大勢所趨。
“十連漲”背后有一個問題繞不過去,那就是資金從哪來?一般來說,“調漲”資金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內部的自我平衡和財政轉移支付。受惠于基本養老保險繳納范圍的逐年擴大,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可以實現收支平衡。即便近年來中西部有個別地區出現當期收不抵支,但通過財政轉移支付也能夠實現養老金按期發放,養老金增長并不存在太大的支付壓力。然而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快、“人口紅利拐點”到來,養老金持續增長能力將逐年下降。
城鎮職工參保情況可窺豹一斑。截至2012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總參保人數為3.04億,較2011年增加7.17%,增速低于前一年的10.44%。其中,參保職工人數為2.3億,較上年增長1416萬人,增速為6.57%,增速回落4.58個百分點;離退休人數為7445.68萬人,較上年增長619萬人,增速為9.07%,增速加快0.81個百分點。從絕對數量上看,繳費人數增長要大于新退休人員增長,但繳費人數增速放慢,同時領取養老金人數增速加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贍養率由2011年的31.65%上升到32.4%,未來這一比例將繼續攀升。根據中國社科院“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研究”課題組估算,如果繼續執行現行養老體系,到2023年,全國范圍內職工養老保險即將收不抵支,出現資金缺口,需要動用養老金累計結余。到2050年,為了維持養老體系運轉,所需財政補貼占當年GDP的比例將達到8.46%,占當年財政支出的比例達到34.85%,即約1/3的財政支出被用于彌補養老保險的資金缺口。
因此,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正常調整,不僅要與國家經濟發展總量相適應,更要未雨綢繆,實現制度上的良性循環,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當前我國養老金統籌層次不高,在地區之間存在較大差異性,贍養率較高和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地區當期收不抵支。于是,各級財政不得不出面給予補貼,且補貼總額逐年增加,加大財政負擔。在財政給予大量補貼的同時,每年養老保險基金又形成較大規模的結余,相當于每年的財政轉移支付“置換”成養老保險基金的當年結余,這些結余則存放在財政專戶里不能動,只能獲得存款利息,造成資金運用低效。打破養老保險的地區間不平衡,必須要改變財政體制下養老保險制度財權事權不明晰、不匹配的現狀。明確中央財政的養老轉移支付責任,財權也應劃到中央政府手里,由中央政府負責管理養老保險繳費資金,提升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運用效率。
二是打破養老金雙軌制。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雙軌制,由于巨大的制度不公而備受詬病。盡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十連漲”,但平均剛剛超過2000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工資往往是企業退休人員兩到三倍。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甚至不用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靠“吃財政”也加大了財政支出負擔。政府把大量財力花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中,從而影響政府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支持。例如,2012年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是3828.29億元,而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的支出卻高達2848.84億元。因此,盡管阻力重重,但必須彌補歷史欠賬,可從增量上先把機關事業單位并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再繼續改革存量,消除兩種制度下養老金替代率水平(勞動者退休時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巨大差異所帶來的社會不公。
三是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實現養老金的保值增值。人們廣為關注的養老保險基金“隱形縮水”,主要是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這部分。值得注意的是,養老金保值增值并不意味著一定要追求高收益而承擔高風險。
我國養老金體系可借鑒美國經驗,考慮將目前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的繳費進行結構性調整,將部分公共養老金部分轉為職業養老金,建立包括中國版“401K”在內的私人養老金計劃,從而在公共養老金保本的基礎上,實現私人養老金參與資本市場實現投資保值增值和自我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