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政策落地 誤解多緣于沒讀懂
備受存眷的以房養老政策終于正式落地。上周,中國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并公布自嫡(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都市開展試點。
動靜發布后,立即激發全社會熱烈存眷,微博互動話題、微信伴侶圈轉發、遲早上放工岑嶺的電臺節目接頭……各類關于“以房養老”的觀點和說法層出不窮。然而細心調查可以發明,在熱議背后,存在著大量對保險版“以房養老”的誤解、誤讀,個中不乏基礎就沒細心看過政策便毫無按照提出的唱衰乃至是詛咒。
作為我國首個通過官方渠道宣布的“以房養老”細則,該政策從醞釀到出臺試點經驗了數年時刻,險些全部被市民們議論的核心題目,在細則里均有細致的表明和步伐。畢竟當局是不是在甩肩負?險企是不是昧著本心攻克了晚年人生平的心血?咱們把屋子抵押出去是不是以后就回不來了?翻翻細則,城市找到謎底。可在采訪中成都商報(微博)記者發明,不少市民對這一養老方法仍心存疑慮。
作為有房族的汪密斯尚有幾年就要退休,她以“子女有前途,不會讓怙恃賣房養老;子女沒前途,不會準怙恃賣房養老”表白對以房養老并不看好。與她的概念相同,“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在中國人的傳統見識下,房產請托了太多的家庭情緒,絕大大都人過不了見識這一道坎。
而在另一方面,民間廣泛存在著對金融機構和這項政策的不信賴。成都會民裴老師在接管成都商報(微博)記者采訪時暗示,屋子產權在本技藝里,統統都是本身說了算,一旦交出去“就欠好說了”,萬一金融機構光拿房不平務,可能政策傾向于金融機構,那老黎民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事拭魅真會云云嗎?社會上對“以房養老”都有哪些質疑和憂慮呢?針對這些憂慮,保監會的細則又是奈何表明的?下面,我們為您逐一解讀。而看完解讀后,有的讀者或者會認可:以房養老,在此之前真是知道得不多。
誤解1
當局是在甩肩負嗎?
憂慮:既然有了養老保險,為什么還要“以房養老”,這是當局在甩肩負嗎?
究竟:社保養老與以房養老毫無斗嘴,當局提供了更多的養老選擇。
解讀:按照保監會的《指導意見》,從嫡起啟動試點的“以房養老”政策只是作為貿易保險的一個險種情勢呈現,說白了就是贊成并勉勵貿易保險公司研發并販賣“以房養老”的保險產物。與全部貿易保險產物一樣,是否樂意接管、是否選擇購置,抉擇權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