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以房養老政策:恐將出師未捷身先死
6月23日,保監會召開消息宣布會,發布了《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今朝,得到“以房養老”政策試點的地域僅為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試點時代自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意見》自7月1日起實驗。
固然就海內近況來看,確實存在對“以房養老”的需求,但因為今朝政策上不完美,政策還沒有開始實驗,從今朝的市場回響來看,作為首要參加者的晚年人和保險公司均反應冷漠。
保監會有關部分認真人當天答記者問時暗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只是通過市場化本領運作的一種增補養老方法,是為已擁有房產的晚年人提供一種增進養老資金來歷的選擇,并稱“不會影響晚年人傳統的養老方法”。
對付保險公司來說,在今朝的政策框架下,不只要包袱房產貶值帶來的風險,還要包袱晚年人長命帶來養老金付出年限延遲的風險;而對付晚年人來說也是一樣,假如晚年人年數高出條約期,而憑證原條約協議的養老金已經發放完,這時晚年人的一般糊口又該怎樣保障?其它,我國的傳統文化“老有所居”也使得晚年人對付以房養老起勁性不高。
按照保險公司對付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增值的處理賞罰方法差異,試點產物分為參加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物和非參加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物。參加型產物指保險公司可參加分享房產增值收益,通過評估,對投保人所抵押房產代價增添部門,依照條約約定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舉辦分派。非參加型產物指保險公司不參加分享房產增值收益,抵押房產代價增添所有歸屬于投保人。
上述產物的計劃是成立在房價的一連上漲的條件下,假如房價沒有上漲,乃至呈現下跌,那功效將會怎么樣?其它尚有一個題目,就是屋子的估價,啥么樣的機構參加估價才會越發公道、客觀?到時別又把養老的屋子當成唐僧肉了。
關照劃定,要禮聘具有一級天資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對房產代價舉辦評估,用度由保險公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