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新政完美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
省當局日前出臺《關于完美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實驗意見》,進一步完美城鄉住民養老保險一體化政策,意見自1月1日起實驗。
按照意見,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小我私人繳費、集團補貼、當局津貼組成。小我私人繳費尺度今朝設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20個檔次 (每100元一檔),各地可按照現實環境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勉勵多繳多得。選擇100元繳費檔次尺度的,當局津貼尺度為每人每年30元;每進步一個繳費檔次尺度(100元),當局津貼增進10元;對選擇8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尺度的,當局津貼均為100元。而按照原有政策,選擇繳費檔次100元的,當局津貼30元;每進步一個繳費檔次,當局津貼增進5元;選擇1000元至2000元的,當局津貼均為每人每年75元。
意見提出,低保戶、重點優撫工具、計生工具中獨生后世衰亡或傷殘、手術并發癥職員以及非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堅苦群體,當局為其代繳不低于50%的最低尺度養老保險費;對城鄉重度殘疾人,當局為其全額代繳最低尺度養老保險費。對農村45-59周歲生養兩個女孩或一個后世的伉儷,以及城鎮45-59周歲生養一個后世的伉儷,在選擇差異繳費檔次予以相該當局津貼的基本上,省財務再增進20元繳費津貼。
意見劃定,參保人保險相關轉移,小我私人賬戶所有儲存額隨之轉移。參保人衰亡,小我私人賬戶資金余額包羅小我私人繳費和當局津貼等全都可依法擔任。而按照原有政策,參保人身故,小我私人賬戶資金余額除當局津貼外,可依法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