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很不幸意外死亡之后,該如何領取自己生前的養老金呢?是可以領還是不能領?具體的過程我們又該怎么做呢?
其實,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目前的規定,職工在退休前死亡的,退還其個人養老保險帳戶內金額包括利息,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一并退還個人繳納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說只退計入個人帳戶的錢,進入社會統籌的不退。
參保退休人員死亡,除返還個人賬戶余額外,各地關于喪葬費與撫恤金還有相關規定,以深圳為例:
喪葬費: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
供養親屬一次性撫恤金:
養1人: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養2人: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
養3人以上: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