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近日出臺,關于醫療保險的最新管理辦法,受到很多參保市民的關注。
近日,關于職工醫保轉外就醫的政策,大慶市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市內三級甲等醫院
起付標準800元
參加了醫療保險,一旦住院,醫療費用將按比例報銷。不過,在報銷前,每個參保者都要負擔規定的起付標準。
參保人員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為:轉外地醫院800元;市內三級甲等醫院800元,其他三級醫院600元;市內區級醫院、廠礦醫院和民營醫院400元;市內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0元。
當年多次住院的,起付標準依次遞減100元,遞減到200元為止。惡性腫瘤住院放化療治療的,一年只負擔一個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24小時內連續在兩家醫院住院的,只負擔首次住院的起付標準。
醫保年度最高支付
限額25萬元
據大慶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扣除起付標準和其他自負費用后,市內住院費用在職職工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
值得注意的是,轉外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比市內降低10%。
據了解,目前,職工醫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除此之外,在市內定點醫院門診實施一次性手術治療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按照住院醫療費用政策報銷。
未辦轉診手續
發生的住院費用也能報銷
去外地治療,應當辦理轉外就醫手續。如果一旦沒有辦理轉外就醫,這種情況下醫療保險該如何報銷?
據介紹,按照規定,參保人員辦理了轉外就醫手續,但未到指定轉外醫院住院治療的,自付10%后,剩余費用按照外轉政策報銷;未辦理轉外就醫手續,到市外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自付20%后,剩余費用按照外轉政策報銷;未辦理轉外就醫手續,在市外非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自付30%后,剩余費用按照外轉政策報銷。
因個人原因,未在定點醫院網上結算的市內住院醫療費用,由個人自負10%后,按照市內政策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