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障制度并軌并不表明馬上要延退
養老金并軌和延遲退休有聯系也有區別。區別在于要解決的問題不一樣,養老金并軌解決的是養老保險制度公平的問題,延遲退休解決的是養老基金可持續的問題。聯系在于,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后,給延退創造了條件。在并軌以前討論延遲退休,會面臨很大的社會阻力,難以推開。
但養老金保險制度并軌并不意味著馬上就要延遲退休。有三方面原因:第一,制度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的養老待遇差距仍然較大。機關單位改革后,對個人實質的養老金并影響不大。主要原因是除了基礎養老金外,還有職業年金作為補充;而我國企業年金的覆蓋面仍然比較小。年金差距使得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的養老金待遇差距比較大。這種情況下推出延遲退休,仍然會面臨反對意見;第二,解決養老金支付危機可以有更為直接的途徑。延遲退休緩解養老金支付壓力是一個中長期的過程;在短期中,國有資產還可以“上”,可以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收益的作用,這個更直接,也更有效,F在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用于補充社會保障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第三,即便要延遲退休,也需要經過社會討論,形成社會共識,并且設置一個較長的過渡期,此后才小步慢調。從這三點看,養老金并軌后,延遲退休未必需要“著急”。
交社!安怀蕴潯
對于交社保是否“吃虧”的問題,有人認為當下的情況,交養老金不如搞投資,這個觀點我不贊同。個人投資是自我保險,風險很大,社會保險是大數定律。我也看到有人計算說“月薪1萬,養老金交滿30年27年才能回本”。這個算法存在錯算,甚至關鍵指標上有常識性錯誤。一般來說,計發月數是通過精算算出來的,60歲退休,計發月是139個月,約合11.6年。通常來說,領到這個月數就不虧,超過就是賺了。這與27年相比相去甚遠。養老金面臨的主要挑戰,在于隨著人口預期壽命的延長,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而計發系數沒做相應調整。所以買“社會保險”還是值得的。當前,前提是你得有好身體。
國家、企業、個人三方責任共擔
從國家來養老,到國家幫養老,到養老不能靠政府,有人關心這是不是政府在甩包袱?我以為不是這樣。社會保險的本質不是福利。什么是社會福利?不用投入就能享受待遇,比如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險是要付費的,參加才能享受相應的待遇。國家在養老金制度設計中,將基礎養老金替代率設置過高,導致支付壓力的產生。政府每年往養老保險基金這方面的財政補助很多,政府支出結構上應該調整,形成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