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改革方案發布:對誰影響最大?
1月14日,國務院發布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這也標志著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在退休養老制度上存在的“雙軌制”開始并軌,那么改革將如何推進?
改革的目標人群十分明確,就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這些人員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辦法進行改革。
不過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受到很大影響,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維持原待遇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而決定實施之日,也就是10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的新人直接參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要說影響大的可能就是除老人新人以外的這些在職的職工。
數據統計,“中人”包括大約700萬在職公務員,以及超過3000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了避免這些人出現改革后養老金出現較大幅度降低的情況,《決定》中明確,對于在職人員,其10月1日之前的工齡都將為“視同繳費年限”,這也意味著這些人員在決定實施之日起的工齡都被看做是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在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所謂視同繳費年限,通俗的說就是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視同繳費也就意味著賬戶中實際并沒有這筆錢,這也引發了不少的擔憂,3700萬人攜帶長短各不相同的視同繳費年限參加社保,會不會給本就存在一定支付壓力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帶來風險呢?為了避免這種風險,《決定》中明確,改革初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
建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 多繳多得
《決定》明確,改革將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現待遇與繳費掛鉤。改革后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和企業職工一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社保,15年成了最低門檻,《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能在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決定》明確: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征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六十歲作為退休年齡,則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份是139個月,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保并退休后,如果在71.5歲前不幸死亡,則他個人賬戶中的余額以及滾存利息都可以被繼承。為了保障改革的平穩推進,國家在基本養老保險之外,又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設立了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是指公職人員補充養老保險,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稕Q定》中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4%的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并軌之后能領多少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參加社保后,到底能領取多少養老金呢?我們一起來算一筆賬。
眼前有三位公務員,老李、大李和小李同為一個單位,從事同樣的工作。老李在9月30日年滿60歲,那么假設他退休前工資是5000元,那么老李的退休金按照老辦法發放,此前我國公務員退休金和在崗工資的比率一般是80%-90%之間,那么老李的退休金就在4000元-4500元之間。
大李今年四十歲,在10月1日前有15年工齡,還有20年退休,我們假設社會平均工資和他的工資都是5000元,并保持20年不變,那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后,每年個人賬戶中將存入4800元,考慮2%的年度收益率,則60歲時大約有12萬個人賬戶積累,除以139計發月數則等于863元,再按照《決定》中明確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大李的基礎養老金等于每月為(5000+5000)/235%=1750元,兩項合計2613元,這符合目前養老保險50%左右替代率的情況,那么參照老李4000元退休金的標準,大李將在2613元養老金之外獲得1387元的過渡性養老金。
小李,25歲,10月1日參加工作,小李到60歲退休還有35年,我們同樣假設社會平均工資和他的個人工資都是5000元,并保持不變,則按照8%的跟人繳費標準,35年后他的個人賬戶中將有24萬個人賬戶積累,除以139計發月數則等于1726元,由于有35年工齡,他的基礎養老金同樣是1750元,小李退休后每月可領取養老金3476元,和大李的2613元相比,就體現出多勞多得的原則。
當然,我們假設的是工資始終保持不變,如果按照社平工資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增長機制,大李和小李獲得的養老金也會更為可觀。
養老金并軌 還要邁過哪些坎
其實我國從2008年起,就開始在五個省市試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但是這項改革始終推進緩慢,最終以失敗告終,由此可見,改革要面臨的困難顯然不少。
養老金并軌首先要面對的難題就是統籌層次低,《決定》明確要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但實際上我們面臨的情況則是:2013年底,按照基金在全省區市范圍內統收統支的標準,只有6省區市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統籌層次偏低,使得各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要么結余充實、要么負債累累,從根本上促使社保關系轉移接續難。
專家表示“一平二調”不現實。
社保資金缺口和個人養老賬戶空轉,也是困擾地方多年的問題。2013年,全國19個省級地區出現當期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計1702億元,需要中央財政補助;其他13個省級地區當期收大于支,基金結余4042億元。
正因如此,當明確“取消雙軌制”,大量攜帶長短不同“視同繳費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參加社保,就有人驚呼,這會不會給本就存在一定支付壓力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帶來風險呢?為了避免這種風險,改革方案中明確,改革初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
此外,我國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機制尚不健全。結余基金絕大多數存銀行、買國債,投資渠道單一,收益率比較低。補充性社會保障推進緩慢、商業養老發展滯后,沒有形成多層次保障體系,養老撫養比持續增高,醫療費用上漲,給社;痖L期收支平衡帶來了很大壓力,亟需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
養老金并軌的深圳經驗
真正讓養老金實現并軌雖然有不少困難,不過也有改革成功的試點。深圳市分別在2012年和2010年推行了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不過比較起來深圳市的改革方案顯然要比1月14日發布的《決定》簡單很多,首先深圳市并軌的只包括兩個時間節點后參加工作的新人,改革相對復雜的“中人”并沒有包括在其中,同時,深圳市建立的職業年金只包括單位繳納的8%,個人并沒有出資。李勇介紹,正是因為改革方案相對簡單,激勵機制明顯,改革才得以順利推進,接下來他們將設計和國家相銜接的方案。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副處長李勇告訴記者,公務員工資已經連續幾年沒有上調,如果參照《決定》的繳費方案,則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必須建立正常的工資上調機制。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利用這個機會,要解決問題,就工資結構調整,薪酬制度的治理機制一路建立起來,這樣大家都能支持這件事。(央視記者 李天雷 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