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新政策:重慶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有調整
9月1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決定對我市現行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調整完善。
近日,編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1月1日起,重慶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將調整中青年人員繳費檔次及標準,由現行的5個檔次調整為12個檔次,最低檔每年繳費100元,最高檔為2000元。繳費金額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
同時,政府補貼建立多繳多得機制,由現行的統一30元補貼,改為按繳費金額分梯次補貼,最低補貼30元,最高140元。
此外,長期繳費的參保人員將獲得增發基礎養老金。政策規定,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時,每超過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
相關負責人說,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同時,市人社局也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及個人為參保人員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總金額不得超過我市個人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市民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社保咨詢熱線詢問相關問題,也可到各區縣社保部門咨詢。
重慶養老保險新政策最新消息2015:
跨省轉移關系
可一次性轉移賬戶儲存額
針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新政規定,參保人員在市內遷移戶籍時,只轉個人賬戶基礎信息,不轉個人賬戶資金。
參保人在繳費期間,因跨省(區、市)遷移戶籍、需轉移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戶籍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按規定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戶籍發生跨省轉移時,其城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予轉移。
死亡或出國定居
個人賬戶余額可全退
新政規定,16至60歲的中青年參保人員,如果在1月1日后出國出境定居或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可全額退還,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3個部分。同時,若60歲以上的領保人員,在明年1月1日后死亡,也可以退還其個人賬戶余額。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稱,中青年參保人員若在1月1日后死亡,可按基礎養老金標準,對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發放喪葬補助金。參保人員在死亡前每繳費1年發給1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