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辦理職工養老保險之后,會拿到一份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這就是什么呢?對此,小編總結了一些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常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職工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后,由用人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那么,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由誰管理呢?如果遺失怎么辦?如何辦理補辦手續?需要提供什么證件?到哪里申請?
社會保險手冊、證、卡的領取和補辦
一、首次領取
1.首次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由用人單位辦妥新增參保手續后,持《蘇州市區企業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或《蘇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參;麅浴,至社保經辦機構證卡管理部門領取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醫療保險證》,交清《社會保險卡》費用(每卡15元);并于首次參保當月25日后,至市社保中心一樓大廳江蘇銀行蘇州分行“IC卡發放”窗口(在各區參保的單位至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社會保險卡》。
2.首次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由本人按規定在辦理檔案托管、參保登記、委托繳費等手續時分別向就業管理機構、社保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或購領。
3.新批準退休的企業職工,由原單位辦妥其養老待遇審批手續后,持《蘇州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醫療待遇審批情況表》,至社保經辦機構證卡管理部門領取其《職工退休養老證》;新批準退休的靈活就業人員、“協保”人員,由本人至托管其檔案的就業管理機構領取《職工退休養老證》。
4.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其《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學校、托幼機構等代辦單位辦妥其首次參保手續后,分別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
5.按規定納入城鎮養老保險的勞動適齡被征地農民,由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相關參保及換算手續后,至征地保障經辦機構領取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的被征地農民,其《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險(征地社保)卡》,由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其基本生活保障有關手續后,分別到征地保障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
6.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的人員,其《蘇州市區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證》,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到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
二:繳費情況:
①計算職工當年實繳“企業繳納金額”,使用企業繳費系數A的問題。
為了確保當年情況當年記載,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以十二月三十一日(含)前養老保險費到帳為準,計算出企業繳費系數“A”并通知企業。凡下年度元月一日后到帳的養老保險費,不管對方開戶行何時受理,均應作為下年度該企業補繳,以免重復計算。
②“繳費工資”超過本省社會平均數的問題
為盡量避免把社會分配不公帶入養老保險待遇,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為本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二倍以上部分,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列入計發基數。(如上年度省社會平均工資2000元,某職工實際工資總額4500元,核定時只能按4000元計提,在企業足額繳費情況下,該職工繳費工資為4000元,不能記4500元),對超過部分可另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或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③尚未實行個人繳費的地區,《手冊》中“繳費工資”計算問題未實行個人繳費的地區,其“繳費工資”公式中“個人繳納金額”和“個人提取比例”均為“零”,應直接用企業為職工個人的繳費金額除以提取比例求得“繳費工資”。
④因改制而補收養老保險費后“繳費工資”的計算問題
應先把改制補收的養老保險費除以補繳年限,再除以0.18(即18%,其中企業提取比例16%,個人2%)得出補交期內的年平均“繳費工資”,記入《個人卡》。
⑤因補收企業歷年欠繳養老保險費后,“繳費工資”的記載問題。
以會計年度(元月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作為“繳費工資”的核算年度。每年核定后即為定數,不得變更,對當年因補收使繳費工資增加的不受第二種情況的限制。
三、遺失補辦
1.參保人員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醫療保險證》、《職工退休養老證》、《蘇州市區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證》遺失的,由其社保關系所在單位或本人(或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下同),持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近期1寸證件照片1張,經本人簽字、社保關系所在單位蓋章的《蘇州市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手冊、證補辦申請表》,至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發申請手續。
無社保關系所在單位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協保”人員或中斷繳費人員,申請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社會醫療保險證》的,本人應在《蘇州市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手冊、證補辦申請表》上注明“靈活就業參!、“協!被颉爸袛嗬U費”字樣。
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符合補發條件的,按原個人編號補發上述參保憑證,并在補發的憑證上加蓋“補發”章、注明補發日期。申請補辦《社會醫療保險證》的,同時補發《社會醫療保險病歷》。
2.《社會醫療保險病歷》內頁用完的,參保人員可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病歷內芯,也可到定點醫院購買;《社會醫療保險病歷》損壞的,可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病歷封面或內芯;涉及《社會醫療保險證》補發或換發的,按上述第1點規定辦理補發申請手續。
3.《社會保險卡》遺失的,參保人員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立即到江蘇銀行蘇州分行網點辦理掛失手續。因故無法立即至網點辦理掛失手續的,可先撥打“4008696098”通過江蘇銀行客戶服務系統(如已開通電話銀行業務,選擇“3-緊急掛失”;否則選擇“0-人工服務”)進行口頭掛失,并在5天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一同遺失的,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到江蘇銀行蘇州分行網點辦理正式掛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