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即可終身領取養老金。10日,漢口兩位老人與幸福人壽湖北分公司簽訂“幸福房來寶”以房養老產品投保單,備受關注的保險版“以房養老”首單落在武漢。同日,北京、上海也有三位老人投保。如果核保通過,他們將成為國內以房養老保險產品首批客戶。
幸福人壽“房來寶”是保監會審批通過的首個以房養老保險產品,在武漢、北京、上海、廣州四個試點城市推出。該產品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老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后,可繼續居住,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保險金直至身故。據測算,以60周歲男性老年人、房屋價值100萬元為例,扣除相關費用后,老人每月拿到手的養老金約為2514元,直至身故。
老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如果繼承人想要繼承房產,也是可以的,只需償還保險公司的損失和相關費用。如果老年人中途退保,需承擔退保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在一定期限內,老人無法償還,保險公司將對抵押房屋行使處分權,出售抵押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房來寶”為非參與型以房養老產品,即幸福人壽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如果將來房價上漲,抵押房產價值增長歸屬于投保人。房屋下跌風險和長壽給付風險也由保險公司承擔,投保后老人即可終身領取固定養老金,不受房價下跌的影響。
據了解,相較于市面上已有的養老保險產品,“房來寶”的投保流程要復雜得多。需經過房產評估、抵押登記、公證等多個環節,并由律師全程見證。因此,該產品的猶豫期為30天,遠長于普通保險產品10-15天的猶豫期。猶豫期滿后,即可領取養老金。
湖北保監局壽險處副處長吳興剛表示,以房養老保險產品的投保年齡為60-85歲,突破了現有養老保險產品的年齡限制,是對基本養老和商業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尤其適合高齡、失獨、空巢等特殊老人。下一步,將指導試點保險機構邊試點邊完善,同時營造環境,協調地方政府盡快出臺有利于推動試點的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這是建設武漢保險示范區的重要內容,一定要有‘干貨’。”吳興剛透露,省保監局已和武漢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溝通,爭取盡早出臺有利于推動以房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相關優惠政策,促使試點工作真正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6月,中國保監會出臺《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志著全國以房養老保險試點正式啟動。武漢作為首批試點城市之一,與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一道,自7月1日起開始推進以房養老保險試點。
吳興剛介紹,以房養老除幸福人壽的“貨幣型模式”外,合眾人壽與養老社區對接的“實物型模式”也已在武漢試點。保監局將積極支持轄內保險機構探索開展以房養老保險試點,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主動服務全省養老服務業發展;積極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努力形成可供全國其他地區借鑒的“武漢模式”。
以房養老破冰 尚有困局待突破
幸福人壽推出全國首款以房養老保險產品,被業內稱為破冰之舉。對于此前業內最關注的房價波動風險,幸福人壽給出了明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