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5日從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為了在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發布前,確保享受臨時養老待遇的退休人員及時享受到醫保待遇,市社保局對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認定程序進行了流程優化,免除了以往社平工資發布前未達最低繳費年限的退休職工需先全額墊付門診、門規及住院醫療費用,再集中辦理現金報銷手續的煩惱。不墊付、少跑腿將成為市社保局這次優化辦事流程的關鍵詞。
據了解,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退休時已達濟南市醫保規定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無須辦理審核手續,可以直接享受醫保待遇。未達濟南市規定醫保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在檔案移交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前,由用人單位(各繳費單位、代繳機構、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經辦人員在辦理完養老待遇復核手續后,持《濟南市繳費人員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復印件,及時到市社保局醫保辦公區(六里山路46號)一樓服務大廳醫保年限審核窗口辦理醫保繳費年限審核手續。
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手續且未達濟南市規定醫保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以濟南市2013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自補繳的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相關新聞:
職工醫保繳費年限達到多少年才能享受退休醫保待遇
《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2號)規定:退休人員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
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應當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并自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按規定視同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201月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均計算為繳費年限。
從外地轉入濟南的職工享受退休醫保待遇有啥規定
《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濟人社發【2014】58號)規定:2010年7月1日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由異地轉入我市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其在我市的實際繳費年限應滿10年。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應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并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一張圖看懂養老、醫療退休待遇審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