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養老保險執行一次性往回補繳優惠政策
針對未參保集團企業等退休職員根基養老保險遺留題目,我省于日前出臺了一次性往回補繳的優惠政策。近日起,牡丹江市正式啟動這項事變。申請納入職員的審批事變將在年底前完成,切合前提的退休職員需盡快按劃定提出申請。
2008年以來,我省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將未參保集團企業退休職員、“五七工”和“家眷工”、處所農林牧漁四場企業職工納入根基養老保險等統籌范疇。但在政策執行時,部門切合政策職員因為本人在外地未能回省治理等緣故起因,未能實時參保,缺乏根基糊口保障。
為辦理這一遺留題目,我省于日前出臺了一次性往回補繳優惠政策。凡滿意以下3個前提的職員,可申請納入城鎮根基養老保險統籌范疇,即8月31日前具有我省垣鎮戶籍;曾經與城鎮集團企業等成立勞動相關或形成究竟勞動相關,地址企業未介入過根基養老保險,且已經沒有出產策劃手段、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8月31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通過審批納入的申請職員,從8月31日起一次性往回補繳15年可能補繳至“統賬團結”時(即1996年1月1日)的根基養老保險費和利錢。繳費基數為各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均勻人為的100%,繳費比例同一為20%。
申請納入職員原則上應向本人最后一個城鎮用人單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干原料。用人單元已不存在的,應向單元主管部分提出。二者均不存在的,可向內地工信部分提出申請。
按照我省相干指導意見,從此,除國度出臺新的政策外,省級不再出臺一次性往回補繳等優惠政策。相干人士說明,這意味著此次一次性補繳帶有“清盤”性子,對付辦理汗青遺留題目可謂機遇可貴。今朝,牡丹江市已創立多個部分構成的事變機構,要叱責市相干部分停止呈現新的漏掉,以此進一步完美社保系統,促進社會調和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