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什么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居民身份證號碼為標識,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個人設立的唯一的、用于記錄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的賬戶。個人賬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辦理了退休手續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個人賬戶記入的資金包括(1)當年繳費本金,含個人全部繳費以及從用人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2)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3)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
122、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主要記錄哪些內容?
答: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應記錄的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賬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
12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劃分是以什么為基數的?
答:我市城區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劃分是根據國家現行政策規定,以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劃分個人賬戶的。
12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什么比例劃分?
答: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以參保職工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按月劃分的。具體分年度的劃分比例為: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0日期間按本人繳費工資的12%劃分;1998年1月1日至2012月30日期間按本人繳費工資的11%劃分;從2006年1月1日起,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劃分。
125、參保人員中斷繳費,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處理?
答:參保人員中斷繳費的,社保經辦機構將對其已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期間的個人賬戶予以保留,中斷期間不劃分個人賬戶。
126、被判有期徒刑或勞教的人員,養老及醫保個人帳戶如何處理?
答:參保人員因羈押、拘留、勞教等原因造成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停止的,社保經辦機構對其已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期間的個人賬戶予以保留。
127、退休人員還能劃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嗎?
答: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完結退休待遇審批手續后,即停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因此也不再劃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128、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息?
答:依據國家政策規定,參保職工繳費到賬后,社保經辦機構將按月劃分個人賬戶,每年按照月積數法,以當年湖北省養老保險局公布的利率標準,對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予以計息。
129、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繳費后,如何申請養老保險個人年度帳戶結算單?
答:靈活就業參保繳費人員,申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年度賬戶結算單,需本人持《社會保險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社會保障卡》、有效身份證即可申請辦理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年度帳戶結算單(已辦理退保終止、退休、轉出手續的靈活就業人員除外)。
130、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可以提前支取嗎?
答: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職工工作期間為退休后養老積蓄的資金,也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相關規定,只有出現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等情形時,個人賬戶才能發生支付,除此之外,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如果提前支取,職工退休后的養老保險待遇將無法保障。
131、靈活就業人員在職死亡的,如何支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答:這類人員需由其法定繼承人攜帶(1)死亡有效證件原件(醫院死亡證明、公安局戶口注銷證明、火化證明等任意一個證明);(2)最后一次社會保險費繳費發票;(3)死者《社會保險證》或《職工基本養老手冊》;(4)能證明與死者有直系親屬關系或配偶關系的證明原件(若其他人員代辦需出示委托書);(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市人社局服務大樓二樓社保參保核定征收經辦大廳(東大廳)9、10號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窗口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終止手續;再到13、14號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窗口辦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手續,開具《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結算單》;最后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結算單》到二樓社會保險待遇審核發放大廳(西大廳)社會保險局基金財務管理科辦理轉賬手續。
132、單位職工在職死亡的,如何支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答:這類人員需先由所在單位勞資人員攜帶(1)職工死亡有效證件復印件(醫院死亡證明、公安局戶口注銷證明、火化證明等任意一個證明);(2)填寫完整的《湖北省單位在職職工增減申報表》(截至申報當月,所在單位須不欠費),到市人社局服務大樓二樓社保參保核定征收經辦大廳(東大廳)9、10號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窗口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終止手續。
再由其法定繼承人攜帶死者《職工基本養老手冊》或《社會保險證》到社保參保核定征收經辦大廳(東大廳)13、14號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窗口辦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手續,開具《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結算單》;最后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結算單》到西大廳社會保險局基金財務管理科辦理轉賬手續。
133、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人員,如何支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答:這類人員需本人攜帶公安機關戶口注銷證明,相關國護照、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到市人社局服務大樓二樓社保參保核定征收經辦大廳(東大廳)9、10號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窗口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終止手續;再到13、14號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窗口辦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手續,開具《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結算單》;最后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結算單》到西大廳社會保險局基金財務管理科辦理轉賬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