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20年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僅供參考。
一、五險一金是什么
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還有住房公積金。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和住房公積金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繳納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要求,公積金,是根據企業效益而定,效益不好,可以自己確定比例,不屬于社會保險范疇。
鹽城市五險一金的作用:
1、養老保險?是為了老有所養,勞動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退休金;
2、醫療保險是職工生病作為醫療報銷用的;
3、失業保險是職工失業后,領取生活費的;
4、生育保險是職工生育作為生育報銷和有關待遇的;
5、工傷保險是職工發生工傷,支付醫療費用或者賠償有關工傷待遇的;
6、住房公積金是住房改革,企業和勞動者各繳納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條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購買商品房時享受更低的住房貸款利息,減輕勞動者經濟負擔。
二、鹽城市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比例20%,個人承擔比例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比例6-10%,個人承擔比例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比例1.5%,個人承擔比例0.5-1%
工傷保險:單位承擔比例0.5%-1.2%,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承擔比例0.8%,個人不繳費
公積金:單位承擔比例10-12%,個人承擔比例10-12%
三、鹽城市用人單位不交五險一金的后果
(1)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法律責任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保登記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其應當承擔如下法律責任:
1、責令限期改正。責令改正不是一種行政處罰只是一種補救性的行政責任,是對違法者消除違法狀態、恢復合法狀態的要求。
2、罰款。經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用人單位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罰款注意事項:
(1)罰款是最常見的一種行政處罰,是一種財產罰;
(2)給予罰款的主體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而非社保經辦機構;
(3)處罰的對象包括兩類,一是用人單位,二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4)關于處罰的數額,用人單位以應繳社會保險費位基數,個人則確定了處罰的上下限。
(2)用人單位不交公積金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