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20年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僅供參考。
一、江西省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單位,6%,個人,2%;
3、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4、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用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0.4%,個人不用繳費;
6、住房公積金:單位,12%,個人,12%。
二、江西省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是怎么確定的?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單位、個人各12%執行。月繳存額上限為260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下限為26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各單位在核定月繳存額時原則上不超過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應明確告知職工須依法納稅;對尚未達到繳存比例、月繳存額不足下限的應當依照規定上調,確有困難實在無力上調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暫緩上調手續。
三、江西省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是什么?
自度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統一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江西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的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852元/月。用人單位按本通知第三條第2款規定申報的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高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的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為基數計征個人應繳職工基本養老和失業保險費。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16元/月。用人單位按本通知第三條第2款規定申報的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低于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用人單位和職工都以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為基數計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